依然瘋狂的捅刀,直到那人渾身血紅身體逐漸僵硬,五郎才停下來。
我殺人了?操!我他媽的真的殺人了!
五郎緩緩站起來想離開這個血腥的現場,走了幾步又轉過身來,看著躺在地上的那個小女孩。小女孩衣著光鮮,一看就不是他們胡人區的小孩。
可憐的小傢伙,你爸爸媽媽如果知道你已經死了會有多難受啊!
五郎覺得不該讓這個孩子就這樣在死孩子山曝屍荒野,至少也要埋起來才像個樣子,於是他收起小刀,抱起小女孩,朝著城中的公園的方向走去。五郎完全沒想過自己被公安抓住會怎麼樣,他單純的認為自己殺人販子是伸張正義替天行道。
“他媽的!死就死,就算被抓,我也要先把這孩子埋了!大丈夫頂天立地問心無愧,這次殺人償命,二十年後老子又是一條好漢!”
五郎雖然平時橫行霸道胡作非為,但在大是大非上並不糊塗。他覺得人販子該殺就直接殺了,他覺得小女孩應該埋在公園就直接去公園,他覺得如果自己必須槍斃他也絕不下跪討饒。五郎內心深處的英雄情結遠超弟弟六郎和他的同學們。
只是剛殺完人的五郎,心跳加速極快,沒有注意到懷裡抱著的小女孩並沒有死。
“叔叔,我餓!”小女孩不知何時睜開眼睛,看著眼前陌生的五郎,小女孩嚴重的飢餓感完全蓋住了恐懼。
五郎看到孩子還活著,高興的無法形容,他停下腳步,非常溫柔的對小女孩說,
“小姑娘,別害怕,叔叔一會兒就帶你找吃的去,你先告訴叔叔,你叫什麼名字,住哪兒啊?”
“我叫丁小芳,我住東河大院。”
東河大院?我操!那是部隊大院啊,這孩子的爸爸是當兵的!這狗日的人販子真是無法無天了,連解放軍的孩子都敢拐,真他媽的死有餘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