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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這上那裡說理去?

蘇相嘴裡喊著冤枉,其實是在賭。

他賭就算王氏想要把自己拉下水,大理寺除了口供,也沒有什麼實質的證據將他定罪。

因為要是證據確鑿,就不用請示景元帝。

而是直接抓人,將他繩之以法了。

所以才會裝作冤枉的樣子,想要矢口否認。

可景元帝還沒有說話,左都御史梁光海卻先出聲了。

“舒大人,你們大理寺,不能將蘇相帶走!”

蘇相聽得梁大人這麼說,不由得心生感動。

心裡想著,這梁大人雖然平日裡跟自己不和。

但是,自己遇到事情,卻是第一個出來維護。

這才是患難見真情,這種雪中送炭的,才是值得結交的真朋友。

“梁大人,蘇文淵是命案嫌疑人,大理寺為什麼不能帶走?”

舒浩黑著臉,大聲的問道。

雖然自己只是三品,對方是監察百官的二品左都御史。

他依然據理力爭,毫不相讓。

“舒大人莫急,稍安勿躁,且聽梁某把話說完。

昨夜都察院收到一封舉報信,附帶一本賬冊。

信中舉報蘇相貪汙受賄,而賬冊上面。

詳細記錄了這麼多年來,蘇相受賄的財物名稱數量,還有受賄人的姓名及所求之事。

除了受賄,還有利用職權貪墨公款。

涉案金額加在一起,超過百萬兩白銀。

所以,左相蘇文淵,應由我們都察院收監審理,而不是被大理寺帶走。”

梁大人的一席話,就像是在平靜的湖水中,投入了一塊巨石。

金殿之上,沸騰了!

所有官員,都情不自禁地發出驚呼。

當然,有的是因為驚訝那一百萬兩,金額之大。

也有的,是驚嚇!

當然都是跟蘇相有過金錢交易的人,數量竟然還不少。

蘇長卿也是一聲驚呼,心裡想著,死定了!

先帝出身貧苦,最恨貪官。

所以大楚律例,有明確的規定。

凡朝廷官員貪汙受賄,金額千兩之下,罷官貶黜,沒收家財。

千兩之上,萬兩之下,除抄家外,發配邊疆,充作苦役。

萬兩之上,家財充公,殺頭之罪。

超過十萬兩,不赦之罪,抄家滅族,剝皮揎草。

什麼叫做剝皮揎草?就是把貪官的人皮,活生生地剝下來。

在裡面填入稻草製成人皮稻草人,立於衙門門口或者土地廟的門口。

用以警告繼任官員,切勿貪贓枉法。

而且明確規定,不可赦免!

蘇長卿本來以為,以父親的性格,就算收受賄賂,金額也不會太大。

只要主動自首,憑著他的資歷,也會有轉圜的餘地。

卻沒有想到,涉案金額竟然超過了百萬兩,都可以剝皮揎草十次了!

朝班中的蘇長風,卻是有一種劫後餘生的感覺。

心裡想著,幸虧自己昨天,當機立斷,斷絕了父子關係。

要不然,定會讓這個道貌岸然的老匹夫牽連。

話說,他都貪了百萬兩,怎麼還算計自己家的那點小錢?

平常還擺出一副清高不愛財的樣子,真是虛偽!

“百萬兩?豈有此理!

此乃國之蛀蟲,查!一查到底!

你們兩個也不要爭了,傳朕口諭。

事關重大,兩案並查,著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三司會審!

務必徹查此案,所有行賄受賄之人,涉案官員,一個也不能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