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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於跟前夫成了親戚,經過兩天的談判,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兒子歸我,男方有探視權,每週六是固定探視時間,另外公公格外開恩,還給予我360萬的贍養費。

公公強調道:“若水,你在陳家這幾年,沒功勞有苦勞,這是你該得的,敏敏雖然跟了你,但是撫養費,我們陳家會負責的,出了這樣的事情,誰也不願意看見,不管誰對不起誰,總之是沒法一起過了,相愛是緣聚,分手是緣散,都是天意,誰也別去怨恨誰?”

被公公一番話說得,我甚至覺得自己錯了,我不該拿著他的政途跟陳家的名聲來威脅他們,吳名士說:“不愧是陳政委,智者也。”我不懂地問道:“什麼意思啊?”

“這叫避其鋒芒,息事寧人,當人處於劣勢,最好的出路就是偃旗息鼓,你想想,如果他們不答應條件,接下來事情會變成怎樣?

一旦鬧上法庭,陳家估摸著就得身敗名裂了,如今他不僅僅把兒子給你,還給你這麼多的錢,好言好語,到時候,在你前夫跟你妹妹結婚的事情上,你能夠站出來說,他們私下苟且嗎?你肯定會說,兩人時間久了,七年之癢,早早就沒有感情啦,然後順其自然……總之,不管是為了什麼,你都會把他們陳家的面子維護得好好的。明白了吧!

再說,兒子雖然跟了你,但是你會狠心砍斷他跟陳家的聯絡嗎?你肯定不會,他們看似輸了,實際贏了,他們付出一個數字得到了你的理解與包容,而你得到一個數字卻失去了一切。t”

經過他這樣一解釋,我自然能夠明白了,這是施捨。然後我為了臉上這薄薄的臉皮,心底裡那麼一點點驕傲,跟吃了大蒜一樣的口氣,說:“錢,我就不要了,我要敏敏就好了。”事後我曾經為之後悔過,不過,最終我都認為我那個決定是正確的。

吳名士純屬被我拖著去撐場子的,那天他西裝革履地陪著我去陳家收拾東西,陳家的傭人們眼睛都直了,嘟囔著:“她的命怎麼這麼好?我聽大小姐說,好有錢啊!”她們羨慕道:“長得又帥,又有錢,還很有魄力。”而我心中卻很明白,他住在二十餘平米的小房子裡、身上只有2000元的現金、所謂鑽石是破水晶、而且還是個專業的賊。

嫁入陳家之後,我的生活水平自然大大地提高,然而這一刻我終於明白,這一切都不屬於我,唯獨屬於我只有陪伴我很多年的畫冊,曾經當一個出色的服裝設計師,是我的夙願,曾經,我也站在距離夢想最近的地方,我翻閱著畫冊,那裡都是我精心創作的服裝,只是看一眼,就能感覺渾身冒冷汗。

五年前的決定,我終究還是後悔了,我不該放棄夢想與職場,不該將自己的人生與幸福寄託在男人的身上。

“媽媽,我們要去哪裡?”我五歲的兒子陳敏小手拉著我的大手問道,可能是爺爺奶奶眼睛中那種依依不捨讓他感覺到了不安,實際上他還什麼都不知道。

敏敏另一隻手抓著奶奶不撒手,很是惶恐不安,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敏敏說:“媽媽,我不要跟奶奶分開?我要跟奶奶在一起。”

婆婆雖然是個董事,但是大部分時間都不會去公司,敏敏出生的時候,我又比較年輕,還不是很懂事(說得跟現在挺懂事似的),所以都是婆婆幫忙帶小孩,敏敏跟婆婆的關係比較好。

我問道:“那敏敏你願意跟媽媽分開嗎?”敏敏想了想問我說:“媽媽要去哪裡?什麼時候回來?”我蹬在他的面前撫摸著他已經流淚的小臉蛋,孩子的面板就是好,撫摸著很是舒服,我有些不忍地說道:“可能要很久的時間,你會不會想媽媽?”

他點了點頭,說:“想媽媽的時候,我會給媽媽打電話的。”我內心有些焦急了,這話很明顯是他不想走嘛,追問道:“那如果奶奶跟媽媽你只能選擇一個,你選擇誰?”敏敏幾乎是不假思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