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彭思捷把鈔票放進錢盒子裡。
啦啦啦啦啦……彭思捷哼著小調收拾桌子,卻看見一直站在路邊的那個女生,她已經在那裡站了很久了,是想吃東西還是怎麼的?
彭思捷收好桌子,仔細看了兩眼,想起她是那個跳樓昏迷了三年的小薇,習遠的前女友之一。
“習遠,你看。”她撞了撞習遠的胳膊,示意他去看。
習遠看了一眼,沒有很在意。
過了很久,小薇才走過來,點了一碗麻辣燙,吃完付賬,然後就離開了。
彭思捷記得習遠說過,小薇是在她之前唯一一個讓他感動過的女生。於是在晚上睡覺時,她問習遠:“可不可以跟我講一下你跟小薇的事情?”
習遠沒有拒絕,想了一會兒,回答:“那時七樓的房子還沒裝修好,我就租了一間小房子,比我們現在這個還小,就單一個房間。
“小薇在附近的超市當收營員,租的房子與我很近。一天晚上她回家在小巷子裡碰到流氓,剛好我經過幫她把流氓打跑了。”
“哇!”彭思捷感嘆,“英雄救美!”
習遠搖頭,不置可否。如果可以,他寧願不遇見小薇,至少不會害得她最後跳樓自殺。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她以為我是無業遊民很窮,但她不嫌棄,給我做飯還幫我洗衣服,過得也還不錯。
“你知道莊子揚的,經常給她送禮物。送著送著她就動搖了,我就跟她分手了。她最後要求複合,我也不明白她是因為知道我也很有錢可以給她買禮物,還是因為真的喜歡我。”
一個生活清貧的女孩,在物質誘惑面前,的確容易犯迷糊。彭思捷倒相信,小薇要求複合是因為真的喜歡習遠。
聽說過小薇的故事之後,彭思捷驀然發現,能打動習遠的,好像是同一種型別的女孩:踏實不虛浮、會過日子。
他以前講沈希研的時候是那樣,沈希研會去他住的小房子,和他一起做飯做家務;現在說的小薇也是那樣,洗衣做飯;包括她自己,也是那樣。
習遠以前經常換女朋友,他總以為是厭倦了她們,缺乏新鮮感。可後來才發現,他需要的不是新鮮感,而是踏實實在的生活。
作者有話要說:
☆、情對
四月初,W大附近的一處建築工地開工。那些建築工人一般中午和晚上吃大鍋飯,早餐自己解決。
有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大叔經常到小吃店,慢慢地就熟悉了,彭思捷叫他“蔡叔”。
“我到你這,就是衝你那五毛一碗的稀飯和有老家味的油條。”
最開始,小吃店沒煮稀飯,後來大家都說饅頭包子吃著太乾了得有喝的,於是習遠就買了一口大鍋,每天煮一鍋稀飯。
不稠不稀,賣的也不貴,五毛一碗。這是習遠的策略,興許有人因為稀飯便宜而來吃早餐,就像蔡叔。
“蔡叔,您老家是哪的啊?”彭思捷問。
“就XX市XX鎮,我們那以前有家做早餐的,味道可好。可惜後來人家老闆生病去世了,我也出來打工賺錢了,再也沒吃到這麼好吃的油條咯。”
嗯,彭思捷停下手,問:“蔡叔,您說的不會是老彭家吧?”
蔡叔一愣:“是老彭家,你怎麼知道?”
“我就是老彭家的姑娘啊,丫頭。”彭思捷異常激動,“您還記得不?咱們是老鄉。”
丫頭?蔡叔唸叨著,仔細瞅了彭思捷兩眼,終於認出來了,一拍大腿哈哈大笑:“果然是女大十八變,我都認不出來了。”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彭思捷也沒到那麼誇張的地步,但在大城市遇到一個曾經吃過自家油條的老鄉,真挺激動的。
蔡叔同樣,自此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