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臉絡腮鬍的中年男人聽了這席話,不由的仰頭大笑,而且帶著鄙夷的口吻道:“死到臨頭,還在人前裝清高。我實話告訴你,在我們這個時代,講的是武學,不是文學,只有至高無上的王者,才會受到黎民百姓的擁戴,惟武得尊你不懂麼?如果你實相的話,把寶盒交出來,我可以饒你不死。”
“繞我不死?恐怕我把寶盒一交給你,你就會殺我滅口吧?我張盛沒那麼蠢!再說我已成了廢人,要殺要刮全都隨你,我也不想苟活於人世了。”
“好,那我成全你!奉勸你一句,下輩子投胎不要做文人。”
話音一落,一股強橫的破風聲響起,被踩在腳下的那個文人的頭顱飛向了半空。
看到這一幕,方明差點叫了出來,所幸老天保佑,讓他忍住了尖叫。
殺完此人,壯漢四處找尋起來,如果沒猜錯的話,他應該是在找那個寶盒。
在其尋找的途中,古墓中突然颳起一陣怪風,方明清晰地看見,那個殺人者的左手手腕上,刻有一個青se的蝴蝶影象。
做了虧心事的壯漢待這怪風平息過後,帶上寶劍就急匆匆地離開了。
回想剛才的一幕,方明心有餘悸。太恐怖了,這是他第一次看見這麼恐怖的殺人,也是第一次看見弱肉強食的場面。
恐懼過後,方明在思考。難道真像那個惡魔所說的,這個社會實質上都是講究武學?還有什麼惟武得尊?如果真是這樣,那自己讀再多的書,識再多的字,又有何用?
想到這裡,方明隨手扔掉了手中的書本。站起身子,避開那具血腥的屍體,取出了那個藏在兩口石棺縫隙中間的寶盒。
開啟寶盒,清香撲鼻,乍一看,寶盒當中還閃爍著金燦燦的光芒。
方明抬起右手,揉了揉雙眼,仔細一看,原來是一顆金丹在發光。
出於好奇,他用右手食指輕點了一下那顆金丹。
這不點還好,哪知道一點,這顆跟大拇指指頭大小相當的金丹瞬間化作一道se彩斑斕的光線,沒等方明反應過來,這道光線居然筆直湧入他的右手食指,而且可以看見,那道五彩繽紛的光線順著他的手臂遊走於他的全身。
方明大吃一驚,趕緊解開上衣一看,看看自己是不是中毒了。可是他仔細檢查一番過後,並沒有發現有何不妥。
並且他明顯的感覺到,那金丹化作光線進入身體之後,讓他全身倍感舒適,就連自己這幾天廢寢忘食苦讀詩書的疲憊感也不翼而飛,心臟的跳動似乎也比從前有力了不少。
既然一切正常,那也罷,給死者送上幾句祝福之後,方明就離開了這種是非之地,走出了神秘古墓,朝著家中走去。
不可迴避的便是,方明的父母rì夜cāo勞,比同齡人總要蒼老幾分。這是方明一直苦學詩書,勵志為父母爭光的原因,他不想父母再被別人欺負了,所以,每一天,方明都是一樣努力,成績也是整個大學中最棒的學生。
但這只是方明以前的志向,見到古墓中殺人的一幕過後,他的這個觀念已經開始了轉變。
他現在才知道,原來整個社會,都是講武學,準確地說,是用拳頭說話的。看來自己更加不後悔加入了驅魔團。
就拿剛才的一幕來說,如果剛才那個文人有一招半式,或者能跟那個強橫、霸道的中年人抗衡,那他理應能夠倖免於難。
“唉!”
走著走著,方明大嘆了一口氣。
“喲,我們的才子也會嘆氣啊!今天真是踩到臭狗屎了,一大清早……就聽見有人在我們董少爺面前嘆氣。”說話的正是絲襪妹現在的男朋友黃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