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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麼事?」

那兩位先生進屋,坐下,收斂了笑意,「聽說,今天下午,你們高談闊論,說到國家與人民的關係?」

林你大驚,臉上變色,「沒有哇!」

「有鄰居報告說,你們一家特別喜歡談論國是。」

「沒有的事!」

陳姓街坊組長取出一本小簿子,開啟,朗聲讀出來:「『養育人民是國家責任,不是恩典』,這話是你說的嗎?」

「不不,」林母發急,慌忙辯白:「子平不是這個意思。」

「還有,『人民有權吃飽,有權追求自由快樂』,也是你家對國家政策的意見?」

林氏一家完全愣住,隔牆有耳!

「林子平先生,請你隨我們到辦公室去解釋此事。」

「我沒講過國家政策是非!」

陳先生目光冷冷,&ot;你的解釋假使合理,我倆一定會得接受。」

林母面孔煞白:「我們今午的確吵架來著,可是──&ot;

「林子平,請即刻跟我們走一趟。」

子平仍可維持鎮定,但是左眼皮不住跳動。

只聽得那位張先生說:「放心,只要解釋合理,你還可以回來吃晚飯。」單戀王秀眉單戀她的上司朗志明已有一段日子。

她曾經有守一次調升的機會,可是因為要離開朗志明,她不捨得。

真要命是不是,這種犧牲永遠得不到回報,將來,她必定會怨懟。

但是當時,秀眉認為只要能夠每朝看到朗志明,已是天底下至快樂的一件事。

在她心目中,朗君英俊、能幹、瀟灑、大方,優點說不盡,他懂得多,又願意指點她,為人有擔待,時時為下屬爭取,私生活又嚴謹。

這朗志明是否有這樣多好處?即使有,在人才濟濟的都會裡,也不過是個中等人物。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因一顆心比較稚嫩寂寞,很容易把異性的優點放大,偏見的眼光愛慕而敬仰。唉,王秀眉犯的,正是這個毛病。

日子久了,公司裡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比較有生活經驗的同事都替秀眉擔心。

「朗某雖已離婚,但兩個孩子才十歲與七歲,生活擔子甚重,薪水一半須付給家人,餘下一半還得付稅、儲蓄以及供養父母,年薪百萬也不經用。」

「也許,年輕的女孩子不那麼看重金錢。」

「對」,有一位同事笑了,「錢有餿氣,非常庸俗。」

「不過,阿朗卻沒有自私地把人家小女孩留在身邊,他把她的報告寫得很好,她遲早升級。」

所有人都知道,辦公室單戀事件,只除了朗志明。

他是宣傳組組長.忙得不可開交。

宣傳這件事,永遠吃力不討好,宣傳成功,是人家生產組貨真價實,真金不怕紅爐火,宣傳失敗,則罪不可恕:好好一單新產品活生生叫坑死。

可是,什麼樣的工作都須要有人做。

一日,下班時間巳過,秀眉卻未求收工,她往往遲走半小時多趕點功夫出來。

一過六點,電話比較少,辦公室比較靜,做起筆記來,事半功倍。

正埋頭苦幹,秀眉發覺有人站在她身邊,抬起頭,呆住。

那人是朗志明。

秀眉等待這一刻已經太久,不知多少次。她渴望朗君會過來與她單獨說一兩句話,可是他從來不會那樣做,他有話只在會議室裡說。

所以秀眉愣住了,繼而漲紅面孔,興奮得一顆心激烈地跳躍。

朗志明在她身邊的空位坐下,「秀眉,請你幫個忙。」

什麼都可以!

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朗志明神情似有點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