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呔!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兩人策馬狂奔,一下午的時間便駛出了古南縣數百里路,就在二人準備找個地方歇腳,順便餵馬兒一些草的時候,他們的前方突然出現了一夥蒙面的持刀歹徒。
這群人約莫有著三四十個,其打扮看起來各不相同,為首之人身上還掛著一塊皮草,臉上一塊顯眼的刀疤看起來滲人無比。
唐天羽見到這狀況,不由得抽了抽嘴角。
想他堂堂武王殿下,沒想到居然會有一天被打劫。
而且你這出場臺詞也太老土了吧,八十年前的土匪都不像你這麼說話的。
“怎麼樣?這是近日老子在話本上看到的新臺詞,威風吧。”
“哈哈哈哈,大當家的威武!”
聽到為首男子的話,周圍的蒙面匪徒都不由的哈哈大笑起來。
他們並不像唐天羽那樣覺得老土,而是真心覺得大當家的有文化啊,這一字一句的,硬是將打劫二字提升了一個檔次。
真是可惜,若是大當家的不是落草為寇的話,恐怕都能考個狀元。
以大當家的這文化水平,別人寒窗苦讀十年,恐怕大當家的只需要十個月就能高中狀元,入朝為官。
比起他們的大當家,他們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來,更別說是看話本了,最多翻兩篇春宮圖,學習學習上面的動作。
“嘿嘿,大當家的,這小子是個肥羊啊,你看他那身衣裳,那材質!小的以前在城裡王員外家看到過,光是這衣裳恐怕就值好幾兩銀子呢。”
“哦?哈哈哈哈,你說老子要是穿上那衣裳,是不是也能成個文人?”
“大當家的本來就是文人,何須這衣裳來襯托?”
“有道理啊,今晚賞你小子二兩狗肉!”
聽到身旁小弟的話,刀疤男頓時眼前一亮,這小子挺會來事兒啊。
刀疤男名叫王周,乃是這嶺嵐縣附近遠近聞名的土匪頭子,就住在離此處不遠的清風寨上,人稱他為刀疤周,在這一帶也算是臭名遠揚了。
官府也曾不止一次的出兵剿匪,奈何那清風寨上地勢險峻,每一次官府出面剿匪都是損兵折將,久而久之官府也拿他沒有辦法,只能聽之任之了。
官府管不了,這就更加漲了刀疤周的囂張氣焰,近日來出門越發的頻繁起來。
所謂雁過拔毛,獸走留皮,凡是從這清風寨門口路過的人,多多少少都要留下些東西。
比如女人,比如金銀珠寶,比如馬屁,甚至連貨物也不放過。
今天也是聽到前鋒小弟彙報說有兩個衣著光鮮的人向著清風寨的方向而來,王周連想都沒想就帶著弟兄們提刀出門,早早的就等在了這裡。
兩個人?衣著光鮮?那感情好啊,人少,穿的好的話肯定就有銀子啊。
當然,若是他只是一般土匪的話,可能還不至於囂張成這樣,主要這王周還是個實打實的武者。
而且其實力一點都不弱,和他那凶神惡煞的外貌也格外的匹配。
聽到他們的對話,唐天羽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你哪裡來的迷之自信?
還文人呢,你這模樣就算你學富五車看起來也還是個土匪啊。
“王正,他這張臉本王看著彆扭,抽他。”
“是!”
聽到唐天羽的話,王正當即拱了拱手,隨後翻身下馬,順便從馬身上抽出了自己的長刀。
“喲呵?還帶了傢伙事兒啊!兄弟們,他這刀老子看上了,搶過來,老子重重有賞!”
“得嘞!”
王周這話一出,土匪小弟們頓時活躍了起來,跳出來便將王正給團團圍住,隨後也不知道是誰率先出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