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保鏢手中的槍射出來的,而留在夏風大腦裡的彈頭,卻是從缺門牙的保鏢手中的槍射出來的,並且對該保鏢的手進行痕檢,也證實是他開的槍。而現場幾個強有力的證人也能證實這一點。 並且也排除了誤傷的可能,一槍正中額頭斃命,有這麼巧的誤傷嗎? 所有的證據組成一條完美的證據鏈,證明射殺夏風的兇手正是他自己的保鏢。 儘管該保鏢再三否認,但證據確鑿,警察重證據不重口供,涉嫌謀殺這條罪名已經被坐實了。雖然射殺動機不明,不過這個動機嘛。現在並不重要,也許他們之間有什麼私仇呢。 果然,才過了半個小時,警察就找出了保鏢和夏風之間的許多不和的證據。實際上,老闆和僱員之間不和的例子比比皆是,要找這樣的證據其實不太難。王隊長知道夏風這人底子不乾淨,跟著他地保鏢實際上也是他的殺手,手上都不會太乾淨,肯定有積案在身,按照這個思路順藤摸瓜。透過把該保鏢的十指指紋和以前發生的所有案件的現場指紋庫進行對比等技術手段,又發現了該保鏢和以前的幾個惡性兇殺案皆有牽連。 而對領導來說,儘快破案、儘快找到兇手才是第一要緊的事情。而現在有了一個鐵證如山的嫌疑犯,並且還順帶破獲了以前的幾個積案,王隊長也算是又立下了一件不小的功勞。 至於李暢,他與夏風之間地衝突被理解為爭風吃醋的行為,他衝向夏風的舉動雖然是導致保鏢開槍的原因。但據李暢自己說,他見晶晶小姐被夏風打了兩個耳光,又被兩個保鏢制住了,氣憤不過,才衝過去想解救晶晶小姐的。沒想到被保鏢誤會了。 大家都看得明白,李暢雙手一手一個酒瓶,不可能拿槍射擊。 有王隊長和郭老闆這等有力的證人,李暢到派出所做了筆錄就放了出來,李暢沒有馬上就走。等著顏芳,郭寶山也在陪著他,劉副行長等人做完筆錄後就回去了。 顏芳的事情複雜些,她與夏風地關係比較微妙。夏風之死,牽扯的面比較寬,現在就放出去對案件不利,所以還必須在這裡待上一個晚上,待所有事情都塵埃落定之後,才能放她出來。 “晶晶她不會有事吧。”李暢叫住匆匆走過的王隊長。 要擱在別處,王隊長肯定要開李暢的玩笑了。不過現在時機地點都不對,王隊長收起調侃的心情,公事公辦地說:“不會有事的。晶晶只是一個歌廳小姐,與夏風的關係深不到哪裡去。夏風的事情也不會讓她知道的。今天地事與她關係也不大,你放心回去吧,有我在。不會讓她受什麼罪的。”說到這裡,王隊長拍了拍李暢的肩膀:“晶晶小姐你拿她怎麼辦?” “夜色不錯,我還準備讓她陪我聊聊天呢,看來今天是不成的了。” “這裡地水深,你還是小心點。”王隊長的話裡有點意味深長的意思,李暢呵呵一笑道:“有你王隊長在後面撐腰,我有什麼好怕的。” 王隊長並沒有難得糊塗,也看出事情的不對勁,對李暢三番兩次挑小姐的原因,王隊長也猜出了幾分。關鍵就在這個叫晶晶的小姐身上,而事情的起因與夏風脫不了干係。莫非李暢這次來海口是奉有指令?也許他的身份不像他所說的那樣。在老奸巨猾地夏風面前,李暢沒有被他的氣勢所壓倒,表現出來的成熟和自信一點也不像他這個年紀地人。 還有後來的保鏢開槍一事,王隊長辦了這麼多大案要案,經驗豐富,他直覺地認為這個保鏢不可能在這個場合開槍殺 主,從起初這個保鏢為了討好夏風擅自出頭,推搡李與夏風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血海深仇,非得要做出如此極端的舉動。而保鏢的開槍舉動,與其說是謀殺夏風,不如說是要射殺李暢洩憤更合理一些。 — 但所有的證據都證明,確實是保鏢射殺了夏風,而保鏢所說的什麼子彈拐彎之類的昏話,任何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只會當作無稽之談。子彈又不是導彈,莫非他用的槍就高階些,加了制導功能?就算有制導功能,這個方向也是由開槍的人控制不是? 雖然有重重疑問,但王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