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特烈想了想,說道:“那違憲審查權能不能從下一任君王開始?”
他還想把自己的特權保留下來,把難題放給下一任。
趙桓卻搖頭說道:“你的任期可以給你終身,但你的皇權只能在憲法範圍之內行使。當然你放心,我相信你也不是任意妄為的人,你的決定不會違反根本大法的。
你作為帝國最高統帥,必須以身作則,成為遵守法律的模範,才能給全國官員和民眾一個表率作用,否則誰都不守法,那制定法律來做什麼呢?”
腓特烈想想也是,點頭說道:“好吧,我原則上同意你的意見。”
的確如趙桓所說,既然要推行法律,用法來治理國家,那他自己這位帝國君王就首先要遵守,因為他也希望用法律武器來剝奪那些公爵的強大權力,將這些權力收攏在他這個君王手裡。
要實現這一點,從趙桓設想的途徑來看,就是透過法律手段,總不能有利於自己的法律就用,不利於的就不要,誰也不是傻子,這樣一來那就成了笑話了,所以必要的讓步是必須的。
否則別說內閣了,趙桓這位攝政王不答應,他這一關就過不去。
趙桓接著說道:“帝國最高法院的法官,不僅可以審查你這位帝國君王的王令是否違憲,還可以審查國會透過的法律是否違憲。
如果帝國國會透過了一部法律,最終被帝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全體會議裁定為違反憲法,那這部法律也會自然失效,這是司法權對立法權的監督。”
腓特烈一聽就笑了,點頭說道:“這個好,可以這樣。”
他心裡一下就平衡了,不然他這位君王的王令都可以被認定為違憲而無效,那國會的立法也因此被認定為無效,他的心裡自然就平衡不少。
趙桓又說道:“立法權對司法權也是有監督制約作用的,體現在帝國法官的選任上面。
如果國會認為帝國最高法院的某一個或者幾個法官的選任不適合,那麼可以召開國會討論將其罷免。”
腓特烈先是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說道:“這樣好,相互制約,你能動得了我,我也可以動得了你,那才公平。不能總是被別人壓制著,卻沒有反制的手段,豈不是太過鬱悶。”
說到這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涉及到他這位神羅帝國君王的,馬上又問道:“那國會對我這位帝國君王又有什麼制約呢?”
趙桓說道:“帝國的君王是由普選產生的,但是國會對於帝國君王,可以進行不信任投票。
如果認為帝國君王嚴重失職,已經不適合再擔任帝國的最高統治者,那麼可以召開會議進行不信任投票,超過三分之二的國會議員認為帝國君王應該下臺,那麼帝國的君王將會被罷免,然後舉行新的帝國君王的選舉,選出新的君王,這是國會對帝國君王的最高制約權。”
腓特烈頓時臉都黑了,如果他這個君王被國會以不信任投票罷免,另外選舉君王,那怎麼辦?
趙桓已經猜到了他心中所想,便說道:“我們可以從下一任帝國君王開始實行。
其實,帝國君王也有監督國會的權力可以行使,這是行政權對司法權的制約。”
腓特烈頓時如撥開雲霧見晴天,臉上的陰霾一閃而光,高興的笑道:“這樣好,我有什麼權可以制約國會?”
“國會透過的法律,如果君王認為不合適,那麼可以行使否決權,法律包括國會討論的財政預算等等,都可以行使君王一票否決權。
一旦被君王否決,國會就必須重新討論,透過新的法律。但如果國會透過的修改後的法律再次被帝國君王否決,國會將有權啟動對帝國君王的彈劾程式。
這是對帝國君王法律否決權的一個反制手段,促使帝國君王必須慎重的行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