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好辦法,那就是—“剽竊”,把我穿越前的當紅韓國歌曲,就當是我自己作詞作曲的好了,只有這樣我才有最大的把握走紅啊,雖然不大地道。
這就是我又應該感激前世的地方,那就是我在進入雜誌社的時候深入鑽研了韓國文化,準確地說是流行文化,也許是穿越帶來的好處,前世的很多東西經過了這一二十年依然牢牢地印在我的腦海裡,我穿越前幾年的韓國流行金曲基本全部我都記得,耶?你們說我為什麼之前不說?我說了有什麼用,本來也衣食無缺,難道還需要當一個剽竊的音樂家,況且之前我本來只是把自己定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