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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部分

加上已有悍妻連山歌,更沒有足夠的利益,也就沒人敢打御風後院的主意,但如今,小歌已逝,即便還活著,這兩位亦已和離,御風的後宮可以說從後位到各級妃嬪位分都空懸著,就等著進人。在這樣的情況下,朝堂上便有人跳了出來勸諫御風立後,國不可一日無君,後宮同理亦不可一日無後。

主意打得很好,立了後,自然要廣納妃妾,到時所有人都有機會了。但清楚這段時間御風的精神一直都不正常的伯服等人沒一個看好那些人,御風本來就是個你讓他往東,他偏要往西的性子,如今更是變本加厲。

御風果然沒讓伯服等十巫失望,非常痛快的同意了立後之事,但。。。。。。他要立的後不是那些臣子為他物色的人選中的某一個,而是已等同於死亡的小歌!

“小歌乃我的髮妻,我為帝,若不立她為後,豈非薄倖寡情?後世子孫又將如何看我?一個無信無情無義的君王?”

已改名宣政殿的九間大殿內,所有官員都噎住了,帝君這話說得真不虧心,帝君你幾時在乎過自己的名聲了?

有人委婉的提醒御風,蘇三七已診斷過:小歌已經死了。

在巫看來,已經沒有了靈魂的軀體,即便還有氣,那也是死人。因此不管小歌的身體是死是活,蘇三七那樣的診斷結果一出,所有人都會相信她已經死了,當然,不管是御風還是她都沒法反駁蘇三七。按理,這招應能讓御風打退堂鼓,但御風非常人。

“有誰規定活人不能娶死人?”

沒人規定,但哪個正常人會娶死人?

御風顯然是一個,拍板決定了立小歌為後的事後便雷厲風行開始著手婚禮。

不是沒人勸阻,但來一個御風就打一個,全都在宣政殿外被打了二十下笞刑,直諫不成,又有人曲線救國去找伯服等十巫,十巫不是不與王族聯姻嗎?怎麼不管管?

文華公子正閉門默書,閉門謝客中;伯服又回寧西去了,找不到人;雲中子就在軍作監,倒是找得到人,但——

雲中子:呵呵,若成婚的是兩個活人,他當然管,但如今一個活人一個死人,關他甚事?

誰也阻止不了的情況下,婚禮有條不紊的開始操辦著。兩人婚禮要用的東西,其實早就準備好了,只是因為種種原因,一直都沒用上,御風這回都取了出來,但大行令起草的婚禮章程他沒一個滿意的。

“如此簡陋,老子是娶妻,不是納妾!”

罵完之後御風乾脆自己來起草了,將無辜的大行令丟到了一邊。

而御風自己起草的章程出爐後,大行令險些嘔血,因為之前被御風給砍得慘不忍睹的登基典禮,這回的婚禮,他拿出的章程都是儘量往簡單省時這方面靠,結果御風自己拿出來的章程,帝君您確定您是要娶妻?古往今來所有君王的登基典禮加起來都不會有這場婚禮盛大。

婚禮本身其實並不盛大,御風完全是將華族尋常貴族男女成婚的章程給套過來,御風只是做了兩個改動,一個是婚禮是喜慶之事,因此他要大婚之日,整個大荒萬里錦紅;二是發喜品,雲國境內所有人,不論貴賤都會得到一匹細葛喜帛,所有孩子會得到一斤上好的喜糖甜嘴。

勞民傷財,這是所有官員的看法,卻勸諫不了,這場婚禮,御風從頭到尾都沒有動過府庫一個銅錙的錢,用的錢全都是明月樓的,而明月樓,雖然這些年他一直用明月樓的錢補貼府庫,但明月樓本質上是他的私人財產,他的私產,他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誰也管不著。

唯一有意見又敢提出來的人是公羊寧,照御風這麼折騰,明月樓真得會破產,公羊寧急得就差死諫了,這個時候御風不耐之下將錢都給還上了。正勸諫得歡的公羊寧險些一口氣岔著,鬧出人命來。

“你哪來的錢?”公羊寧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