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的結論,並綜合為他們的集體結論:蘇珊·史密斯就其涉嫌史密斯兄弟失蹤一案向執法機關提供了偽證。警方下一步的行動將是證明這一結論,分內外兩個部分進行。 外部行動簡單地講還是搜查,但範圍將大大地縮小,強度則將增大。經過了一週大規模的搜尋,蘇珊的那輛酒紅色馬自達轎車還是不見蹤影。按說要藏個把人可能不難,但要藏起一輛車來卻絕非易事。案發後蘇珊徒步走到了麥克勞家,如果她是單獨作案,那輛車也應該在可以步行到麥克勞家的範圍以內。辦案人員再次把目光投向那深邃不見底的約翰·D·隆湖。然而,指導州警署潛水員搜查湖底的專家們在此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們認為,如果想要把車藏在湖裡,作案人應該讓車在入水之前高速行駛,這樣才可能使車儘量遠離湖岸,而且扎得更深。他們做了很多這方面的模擬實驗,並讓潛水員們按照實驗結果在圈定的湖岸附近水域進行搜查。警方同時也加強了地面上的行動,區域為距約翰·D·隆湖和麥克勞家半徑兩英里的範圍。 至於內部工作,還是找蘇珊談話,但是側重點將放在如何誘導她坦白招供。辦案人員們通宵達旦地研究對策,大衛·A·卡卓爾甚至逐條逐款地設計並寫下了提問的臺詞。他們還反覆討論和排練說話時的神態和語氣等等,連談話者應該穿什麼樣的服裝都考慮到了。他們的目的,既要一層一層地攻破蘇珊的心理防線,使她最終講出事實的真相,又不能操之過急,因為蘇珊的情形十分不穩定,施加過多過重的壓力很可能會導致她從此緘口不語,以沉默封閉自己,甚至自殺。 大家一致認為,大衛·A·卡卓爾所扮演的“壞警察”的使命已經圓滿結束,接下來應該由“好警察”豪德·韋爾士和畢特·羅根上場。畢特·羅根在司法界幹了35年,其中有27年供職於聯邦調查局。他與蘇珊談話,或“聊天”時,輕言細語,和風細雨,如同一位慈祥的長者。豪德·韋爾士則以兄長和朋友的身份,語重心長,循循善誘。兩位“好警察”逐漸“騙取”了蘇珊的信任。 他們還將談話的地點移出警署,這樣既能使蘇珊“放鬆”,又可避開媒體的耳目。 11月3日,星期四,邁可和亞歷克思失蹤後的第九天。史密斯夫婦從一大早就忙碌開了,他們要接受全美三大電視臺早間新聞的連軸採訪。蘇珊和戴維坐在盧索家客廳的沙發上,肩並著肩,手握著手,這正是廣大電視觀眾所希望看到的在患難之中相互支撐的夫妻形象。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今晨》節目中,記者問蘇珊是否與她孩子們的失蹤有什麼關係,蘇珊答曰:“我和我兩個兒子被劫持的事件沒有任何關係。”“不管是誰幹下的這樁惡事,那人一定是有病而且神經不正常。”雖然史密斯夫婦正在辦理離婚,當記者問戴維是否相信蘇珊的故事時,戴維說:“是的,我毫無保留地相信我的妻子。”
被褻瀆的母愛(12)
午飯後,12點30分,蘇珊告訴戴維她出去寄幾封信。戴維記得她臨走時穿著帶帽子的絨衫和牛仔褲。 實際上,是辦案人員再次找蘇珊談話。蘇珊隨身帶去了一份警方文書根據她頭天的談話內容整理的證詞,和往常一樣,蘇珊可以帶回家來閱讀修改,第二天再交還給警方。這一次,蘇珊只改了一個詞,將她等紅燈遭劫持的地點由“莫那科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