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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珊患有嚴重的“依賴性性格失調”:“沒有自信心,覺得自己不能獨立生活”,“總是需要有人陪伴,老擔心某一天會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個人”。豪勒博士認為,蘇珊並無非常嚴重的憂鬱症。在有人關心她的時候,蘇珊的心情幾乎總是處於正常狀態,只有在獨處時才會感到壓抑,而且也只是在感到壓抑時才會想到自殺。豪勒博士的小組仔細研究了蘇珊的家庭病史,發現其家人和近親中有不少人或患憂鬱症,或酗酒,或自殺。專家們相信,蘇珊的家族有這方面的遺傳。蘇珊從小便多愁善感,她的依賴性和憂鬱症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 主持本案的法官威廉·霍爾於1995年1月底頒發了“禁口令(Gag Order)”。“Gag”的原意是指放在拳擊運動員或牲口嘴裡的口銜或塞口器。“禁口令”即禁止公訴方、被告方和警方向公眾或外界透露即將提交法庭的證據和證詞。所以在蘇珊·史密斯雙命謀殺案正式開庭之前,儘管人們知道雙方都聘請了心理專家,但沒有人清楚診斷的具體內容。不過這並不妨礙其他司法界人士和記者們在報刊上各抒己見。當時所發表的預測本案庭審的文章和評論認為,公訴方將根據蘇珊編造並堅持了九天之久的謊言,把她說成是一個善於玩弄手段、操縱他人、頗有心計的預謀殺人犯。而被告方則將以其心理失調為理由,證明蘇珊在讓馬自達滑入約翰·D·隆湖時,並沒有真正意識到她自己在幹什麼。蘇珊的母親琳達就到處對人說她也有過類似的經歷,當她異常苦悶、煩躁和失落的時候: 我感到我仍然置身於這個世界,卻又彷彿在另一個虛無縹緲的空間。我不斷地往下墜落,墜落,墜落,好像我就要消失,就要化為烏有。我什麼也看不到,什麼也聽不到,什麼也感覺不到。濃霧環繞在我的四周,把我與整個世界隔絕開來。我知道巴威利就躺在我的身旁,但他卻又不存在。我處於一種完完全全的,實實在在的孤獨之中。 “這是一個顛倒的世界,”我低聲叫道,“所有的一切全都不對。”我知道我是在跟巴威利說話,奇怪的是,他並不在那裡。他離我那麼、那麼遙遠。 ………… 我想抓住什麼,不管什麼,只要能使我不再墜入瘋狂。我必須保持清醒,因為我明白我的孩子們不能沒有我。我覺得只要我一撒手,我就會喪失理智。 琳達相信,1994年10月25日晚上,蘇珊就是處於這種狀態。 對於聯盟鎮的許多居民而言,蘇珊似乎在她過去23年的生命歷程裡衍生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性格。她對某些人表現出其性格的這一面,對另一些人則展示出另外的一面。她時而溫順,聽話,楚楚可憐,時而兇殘,狡詐,處心積慮。難道就是她性格的這一面促使蘇珊將兩個年幼的孩子推進了深不見底的湖水,僅僅為了討取情人的歡心?

被褻瀆的母愛(16)

琳達曾帶領全家專程到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叩見托馬斯·波普,他們想摸一摸公訴方的底。托馬斯·波普倒是非常配合,他不遮不掩地亮出底牌:“我以為,對蘇珊·史密斯最合理的處置就是,打入死牢,鎖上牢門,再扔掉鑰匙。”因為,托馬斯·波普解釋道,根據南卡羅來納州的法律,案犯如果在作案時殺害了一個人以上,或者被害者是11歲以下的兒童,該犯即應被處以極刑。就蘇珊·史密斯犯下的罪行,判兩次死刑都富餘。她手裡有兩條人命呵!而且還是孩子,而且還是她的親生兒子。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一個連親生孩子都不放過的人,她可能還有一點人性嗎? 所以,當公訴方斷然拒絕被告方所提出的以蘇珊主動承認有罪,來換取30年有期徒刑,並永遠不許上訴時,沒有任何人覺得驚訝。 在蘇珊一案正式開庭審理之前,法官威廉·霍爾主持召開了兩天預審聽證會,由公訴方和被告方律師論證,就蘇珊的精神和心理狀態而言,她是否能夠出庭受審,包括她能否遵循有關法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