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跟別人一個工價。
胡青大概也受不了跟在二弟身邊幹活,也就順勢不幹了。現在他決定到南方去打工了,畢竟家裡老婆孩子還有個老孃,等米下鍋的。
這些事本來跟胡燕是沒有太大關係,但範娟不知道是看出來她在蔡州掙錢了還是怎麼的,就說自己要去跟著胡燕幹。她覺得自己比胡燕不差什麼,兒子就丟給婆婆照顧,她去市裡跟著小姑子給人家打個工。自己兩口子都掙錢,好趕緊把錢還上。
胡燕萬萬想不到大哥家的火還能這麼燒到自己身上,她出的一千塊讓範娟疑上了她,範娟似乎存心試試她這個小姑子的深淺,咬死了非要跟。口口聲聲都是家裡不能只靠胡青一個人養家,欠的債要還,誰要攔著她出去工作,那就是攔著她還錢。
胡燕的筆跡寫到這裡時候驟然下力,顯然是氣的不輕。
她在信裡寫道:“近來店裡的生意不錯,在你走後,我又攢下不少錢,買了兩間門面房。大嫂一鬧,我也覺得沒意思。索性準備關掉店鋪,去南方闖蕩一番。近期我處理好蔡州的一切,第一站應該會到滬市。”
元棠的眼睛彎彎,太好了,胡燕要來滬市了!
接下來胡燕又寫了幾句元家。
“元棟仍未退學,家中困頓,但他幾乎求遍了村裡的人家,借下不少。”
這句之後,胡燕彷彿是猶豫了很久,才在最後加了一句。
“元父病亡於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