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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部分

狗大戶那邊比較極端,把所有內臟都解釋為‘因為被血汙穢而不可食’,而‘肝脾’才是根據經文被特指可以赦免的。

但是國內和巴鐵、馬來亞那邊就習慣解釋成‘之所以特指赦免肝脾,是因為肝脾平時都被血液浸潤滲透,而其他內臟本來就不是血液滲入型器官,所以洗乾淨血直接就能吃了’。所以你在西夏才能看到那麼多羊雜湯店。”

饒是馮見雄學的是法律,最喜歡這種經義詭辯的事情,聽了馬和紗的解釋都有點頭大。

他總算知道為什麼中東那麼多某一派中的某一小派炸另一個同一大派中另一小派的事兒了。還是順其自然吧。

或許馬和紗跟他說這些,只是讓他沒必要刻意照顧她的感受?

也有可能是馬和紗在向他示好,為了和他營造更親近隨和的關係,而暗示自己的妥協?

不管怎麼說,妹子願意為了他而改變妥協,馮見雄總覺得是有壓力的。

他並不缺女人啊。

第91章 輕取一血

第二天上午,朝陽法院。

“馬和紗訴《娛樂無極限》雜誌社名譽侵權、**侵權案,現在開庭。”

隨著審判長的一聲宣告,民事二庭第一審判廳內,立刻安靜了下來。

(ps:作為被告,就不用現實世界中存在的那些娛樂雜誌的名字了,大家也別代入具體某一家媒體。畢竟這是現實世界中完全不存在的事件。)

這次馮見雄與馬和紗要起訴的物件,其實並不止這一個既有娛樂雜誌侵了權,也有那些花邊新聞網站。只是平面媒體相對容易逮住,所以這個案子先開庭而已。

一旦平面媒體被告倒了,後續的雷同案件就會輕鬆很多,主審法院往往會借鑑在先案子是如何審理的,然後很快就能把流程走完。作為被告的網站,也容易因為敲山震虎,導致其選擇主動認輸、請求調解的機率大大增加。

被告方來了一個訴訟代表人,不過並不是雜誌社的什麼大頭目,只是個拿了內部委託來的法務顧問。

還有一個律師,貌似也不是收費昂貴的頂級大所,看起來被告方並不太願意在這種官司上花太多錢,也沒什麼信心。

馮見雄看過開庭前的相關應訴文書,知道那個雜誌社的代表名叫塗間埋,是個年輕廢柴的小姑娘而已,沒什麼覺悟。那律師叫高京介,在京華律師事務所執業,也沒什麼業界名氣。

主審法官大致陳述了一下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事實陳述,又例行公事地簡單詢問了被告方的應訴意見。

整個過程大概用了20分鐘,然後就開始出示證據、進入雙方質證。

馮見雄大致聽了一下對方的應訴意見,內心頓時大定。

他趁著閒暇,輕描淡寫地給馬和紗打氣:

“放心吧,好好表現。看對方的態度和氣場,應該是在庭前證據交換階段,就被我們的證據清單嚇到了,最多隻會在質證上稍微死纏爛打一下。如果我們沒有破綻,應該很快就是認輸求調解的節奏。”

“是麼?啊,那就最好了!”馬和紗小緊張地答應著。

在庭前證據交換階段,本方準備呈堂的“鑑定結論”之類,當然在列明的範圍之內也就是必須告訴對方,我方要提交哪些證據。

但是請注意,這時交換的只是個名字列表,也就是對方只知道鑑定書的標題,而不知道內容細節。

內容細節是要留待正式開庭的時候,由對方細細質證、確認其可信度的。

也就是說,馮見雄讓馬和紗去做了處女鑑定,雜誌社方面在開庭之前,就可以得到“處女鑑定”這個標題資訊,從而大致推斷原告方想做什麼。

但也僅此而已。

究竟按照鑑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