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歸高興,可還很是鬱悶,我將周圍翻遍找遍,也沒尋到自己遺失的東西。大概是老天爺喜歡開玩笑,讓我旅行一次,卻沒收了我賴以生存的東西。
我孤獨地坐在岸邊,手裡握著老頭磨出來的木塊藝術品,孤獨地思念我的手機,我的零食,我的人民幣……
手撫在胸膛上,慢慢跪坐去看水中的倒影,臉在碧波中搖搖晃晃,彼此對望,相看甚喜。幸好,臉還是自己的臉,沒有毀容。
我想過要離開這裡,也想著靠自己的一張嘴找到出路,但要命的是方圓幾十米之內也沒見到一個人影,況且我又不確定真的離開這座竹舍和柴米油鹽後自己還能不能生存下去,畢竟我身上連半個值錢的東西都沒有。
這年頭,有錢能使鬼推磨,有了錢,你就會變得非常了不起;而沒有錢,確實是什麼事也辦不好。
所以,我決定這裡等待,等待有人出現救我一命。畢竟我是在旅遊途中迷失掉的,常理推斷小橙定會報警搜尋。遇上失蹤這樣的事情,似乎沒有比原地不動還能增加警察叔叔找到人的機率。況且竹舍中有食物有用具,不像是沒有主人的地方,說不定在盼來警察之前,我就盼到了主人歸來。
當六天過去後我也沒有看到一個人影時,我終於意識到在原地等待是一個很不靠譜決定,當人將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時就已經輸了,
突然意識到這樣等下去不行,我不是失望死也會被餓死,因此再等十天若還是見不到一個人,我就自己求生去。
每天盼著警察、主人……盼到第五天時,我想,如果能盼來一隻野獸也好啊,那我就可以一把火燒了它,改善伙食。
此間,我將一些食物晾乾裝包,用作獨自求生的乾糧,我把尾隨我而來的小木塊用線繩穿起,然後掛在脖子上當飾品,因為不希望唯一帶著的東西也無緣無故地不翼而飛了。
其實,人是最脆弱的動物,當他一無所有時,手裡握著的哪怕是一顆毫無價值的石頭都會變異常珍貴,因為除了它,其他一切都是陌生的。
其實人生、世事,很多都那樣出乎意料。轉眼十天之期就要到了,我都覺得等來人的希望即將破滅時,在溪水邊的空地上我竟遇到一隊人馬。
迎著太陽看去,十餘輛同色馬車整齊劃一地停在溪水的石橋前,我抱著剛從桃林摘下的半籃桃子,愣在當地。
仔細打量,每輛馬車前都掛著絳紫的車簾,車伕席地休息。我失常的原因自然不會是因著長久不見人一下子見到很多人該有的激動,而是因著我注意到這些人的穿著迥異。
也不算迥異,是與我迥異。他們穿著清一色的粗布長衫,圓髻上扎,手裡握著一根趕馬的鞭子,腳下均是布屐。
一剎那,我覺得自己被嚇傻了。這樣穿著打扮,我想,如果不是拍電視劇那一定就是神經病!可也不可能全世界都是神經病吧,他要說這麼多人中沒有一個正常的,說給三歲小孩聽人家也不會信。
思緒飄回時,已有一箇中年男子走過來。他臉上正帶了和順的笑,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我凌亂地想,這怎麼看也不像是神經病啊!
男子衝我抱拳,道:“打擾姑娘之處,還請見諒。我等跋涉多日,未見瓜果梨香,敢問這籃中的桃果是從何處而摘,還望姑娘舉手之勞可指點一二。”
思維正常,吐字清晰,該有的禮貌也不少,我哆嗦了一下,原來真的不是神經病!那他若不是神經病總不至於我是神經病吧,我顫顫地把之間比向他身後的人馬:“你們……電影?電視劇?”
男子的臉上閃過一絲不解:“什麼?”
身處明媚的陽光下,我卻覺得有涔涔冷意從腳底穿出,頃刻間便襲向全身。我再度顫抖了下,問:“毛爺爺?溫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