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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多,有的是不足一半的價格獲取住房。這些媒體均有報道。

第三,“困”與不困,需要比較才能下結論。只要和普通老百姓的住房比較一下,恐怕任何人都不會得出公務員住房困難的結論。這還不包括居住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群體。因數量有限、條件苛刻,更有些弱勢群體連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也享受不上。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公務員住房都不“困”。所謂“解困”一說,只是巧立的一個名目罷了,關鍵在落腳點“補助”二字上。

我從來不反對提高公務員待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我們改革發展的目的,公務員當然也不例外。我也從來反對那些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諸如此類的提法。公務員群體也都不容易,也應該充分地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

但是,從“養老金改革”和“住房解困”這兩個事件看,如果媒體報道屬實的話,公務員們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是把人民群眾置於腦後和身後,率先給自己切了一塊“大蛋糕”,率先享受了發展的成果。

在討論養老金和住房的時候,我們也不要把目光停留在繁華的都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想一想,在廣大的農村的9億多農民兄弟,他們老了,誰來養老?他們能享受多少住房上的財政補貼和困難補助?

評開封副市長講話指導漯河工作

看到這個題目大家不要驚訝,也不要以為開封副市長手伸得長越權漯河工作,事件緣於開封副市長的一篇講話中,竟然“要站在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高度”,而且和之前一篇報道漯河消防的文章大同小異。

今天,看到了《羊城晚報》報道《怪!河南兩市官員講話稿竟雷同 被網友爆出》。文中指出,1000字稿件有800字相同,開封稿中竟有"構建和諧平安漯河"字眼。據網友爆料,在“中國消防線上”上,3月13日來源於“河南開封消防支隊”,署名劉鐵柱的稿件《開封市副市長:消防工作也是派出所的“主業”》,與3月4日來源於“河南漯河消防支隊”,署名張建華的稿件《漯河政法委書記:防火監督是預防火災的前沿陣地》內容竟然大同小異。在帖子中,網友貼出了兩篇稿件的內容對比,其中“開封稿”中的一句話“站在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高度……”還被網友用紅筆圈了出來。帖子迅速引起上萬網友的關注。

對比兩篇稿件不難發現,分為四段的兩篇千餘字稿件中,前三段800餘字除時間、地點和人物不同外,內容幾乎一字不差。“最近一段時期,全國相繼發生了多起惡性火災事故,不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而且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縱觀漯河(開封)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鉅,稍有疏忽,就容易引發重特大火災甚至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開封稿”中唯一的一處“疏忽”在第二段最後,一處“漯河”的字眼並未像段落中其他地方一樣改成了“開封”,因而才會出現“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破綻。

日常工作中,寫材料總是要參考別人的文章的。這很正常,我們總說要借鑑別人經驗,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是參考和抄襲是有嚴格的界限的。把別人的文章拿來改頭換面,署上自己的名,是不道德的行為。但文中所說的“文抄公”居然連人家文章中的地名都不換,是抄得太大方了,太出格了。好在沒有把“開封副市長”的職務抄成“漯河政法委書記”,否則組織部門的也不幹了。

我在工作中,真得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在各項學習教育活動中,有的人為了應付差事,東拼西湊,也有抄得過頭的時候。比如,某“工商管理幹部”的先進性教育材料中,出現了開創“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字眼,某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心得體會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