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身不適,來晉與家姐同住。敘骨肉之情外,也談及各自小說,我找出本文來一處自以為得意處給她看。
姐說文采可以也像那麼回事,可是覺得李清照應該更有氣魄,不應該像小戶女一樣。我震驚,長姐從未看過紹宋原著,說出的評價竟然和大多數讀者批評的一樣認為後傳缺少英雄氣,雖然說我也承認自己就不是寫英雄的,但任何小說都應該有一股氣在,證明很多批評雖然尖刻,我也該反思。
但小說已經寫完,也是當初參加同人文大賽的後續產物,權當一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