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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雲希在心裡嘆了口氣,他還真的是不會膩啊。他抬頭起來看了看時星,碰了碰他的唇,時星也親了親他,喜歡的感情滿到溢位來,幾乎要將他淹沒。

他撩著時星的衣服,摸了摸他輪廓清晰的腹肌,往上摸到被頭髮浸溼的地方,把衣服往上卷,“都溼了,怎麼不脫掉?”

時星喉結聳動,直勾勾的盯著他看,一手拽著衣領,往上拉脫掉了衣服,雲希貼過去,一點一點親吻他的肌膚,溫熱的吻遍佈他的胸膛,低喘一聲,喚道,“小希。”

“怎麼了?”雲希笑著親了親他的唇,“不喜歡我這麼做?”

“喜歡,特別喜歡,最喜歡你了。”時星把他擁入懷,輕聲道,“太喜歡你,怕你會突然消失。我沒見過D。M,但看他的影集,就覺得你們是一類人,飄忽神秘帶著致命的吸引力,我怕你和他走了。”

雲希失笑,“說什麼呢。”

“即使沒有他,我也怕你會離開我。”時星道,“你看,我們住在一起這麼久了,不管是在宿舍還是這裡,你都是隨時可以離開的樣子,所有的東西一個行李箱就可以帶走。你沒有以前的照片,沒有珍愛的收集,沒有想要留戀的東西,沒有什麼不可以失去的,我覺得隨時都可能失去你。”

雲希愣住了,吶吶道,“我一直就是這樣啊,你說的根本毫無關聯好不好。”

“怎麼會,人怎麼會沒有想留住的東西呢,生活過的痕跡才是存在的證明啊,等老了還能拿出來回憶,不是嗎?”

可是我不想活那麼久啊,雲希差點脫口而出了。

他一直覺得生活是一件瑣碎麻煩的事情,年輕的時候或許有精力應付,等老了行動不便吃喝拉撒都成問題,那真和畜牲沒什麼兩樣了,為什麼非要苟且的活著呢。

再說了有什麼可留戀的?從來不聯絡的父母,還是沒事血緣非要拉關係的弟弟,或者只能說得上客套話的同學,不熟悉還天天待在一起的同事……這些人都有什麼意義啊?不就是走個過場嗎。

為什麼要留著以前的照片,他一點都不喜歡以前的自己,以前的衣服鞋子穿不上不就應該丟掉嗎,心血來潮買的滑板和吉他,現在也不會再看一眼為什麼不丟掉呢……不要不會死的東西都可以丟掉啊。

這麼算下來,只需要錢和空氣了……感情呢?

雲希盯著時星怔愣出神,好像有人拿了把小錘子,在他堅硬如石的心臟上敲了一把,碎裂開來鮮血淋漓,澆灌了隱秘的藏在深處的種子。

他只知道時星喜歡他,現在知道時星有多愛他了。

二四

你中意一件東西,卻因為它昂貴的價格止步,終於狠下心買了下來,可之後的日常生活都成了問題,也沒辦法發自內心的喜歡那個東西,這就是貧窮的感覺。

雲希每次經過公司樓下的商城,看見櫥窗裡價格昂貴的手錶,就恨自己沒生成富二代,這手錶時星帶起來一定很好看,可是他傾家蕩產都買不起。

早知道就不要念這麼多書了,也不要去了解時尚和設計,把自己的審美水平保持和經濟能力持平,就不會有類似這種看得上夠不著的東西了。

人類真的是追求合群的物種,每個階段的人群的慾望都趨向一致,上小學的時候都要遊戲機或者芭比娃娃,中學的時候追求新鮮模仿成人,大學之後都各自標新立異自貼標籤,等步入社會又好像完全一樣了,用奢侈品炫耀價值,用人際圈拔高影響力,再過幾年,所有人都追求健康了。

路上的行人都是不一樣的,樣貌、衣著、說話的口音,但其實也沒什麼不同,雲希看見年長的人就會想,我以後大概就是他這個樣子,所有人都沒有不同,只是各自的時間軸錯開了而已。

雲希又一次為櫥窗裡的手錶駐足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