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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賞功罰罪

臣提這門婚事。臣不肯,他就要給我說親,要不臣也不能跑到關西來當兵。後來臣就想著自己闖出一番事業,叫我爹答應。可是官家問臣,我就只好說實話,我就想娶孫家妹妹,十月份的時候她還給我來信了,等了我四年,我再不娶她,她也扛不住只能嫁給別人了。”一會兒“臣”,一會兒“我”的,可見真心加害羞。

趙玖聽得一愣一愣的,這大明湖邊的孫妹妹怎麼跟戲詞裡唱的似的,不過賜婚這事兒當然可以,但理論上這個時代的主流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賜婚那是兩家都說好了皇帝給個彩頭,比如趙鼎兒子結婚;再不就是虞允文這種特殊情況,沒啥說的都是為了抗金。

辛文鬱看官家似乎在考慮可能性,或許是這些天相處也熟了點膽子大了,說了句:“官家,或者您讓人傳這個意思,我爹肯定答應。他平生最佩服您,常恨自己沒有早生二十年為您馬前卒,就是死在堯山也無妨。”

人家話都這樣說了,趙官家還能說啥,再說人家小情侶自由戀愛聽著也挺美好的。反正趙玖自己就沒這福氣,而且是兩輩子都沒有。他又問這位孫妹妹的家世,巧了,還真跟個忠臣有五服內的親屬關係,那就更好辦了。

話回到這裡,趙開倒是還記得有這麼個下屬,明明是個搞財政的愛好居然是耍刀,已經告老還鄉了,但既然官家吩咐,自然回答一定辦好。

趙官家不知道的是,要不是他這個決定,自己二十年後就不會又多了一個狂熱粉絲和大宋歷史上第一位邊塞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