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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況也更復雜。其中有的是自有田產本應在主戶籍內而隱瞞不報,仍為客戶,所影響的是戶口類別比例而不是戶數,暫且不論。另一種確屬“黑戶”,即謊稱逃亡、絕戶而隱瞞起來的“逃絕戶”。宋神宗元豐三年,三司戶部判官李琮受命專門調查清理江東、兩浙二路的逃絕戶,結果駭人聽聞:僅清查出的逃絕戶就多達401332戶;同年改任淮南路轉運副使的李琮又在當地清查,“凡得逃絕、詭名挾田(佃)、簿籍不載並闕丁”475965戶、丁,'1'(卷300元豐二年九月癸酉註文)其中脫漏的戶數當是個不小的數字。這一現象導致戶數虛假偏低。

統計不實,戶數虛假地偏高或偏低,在當時就是一大無法解決的難題,更使現在的研究陷入困境。如何走出困境呢?對於官方統計公佈的戶數,我們應有三點基本認識:一是必須利用已有的戶數資料為研究的出發點,否則宋代人口數量之謎根本無法破解。二是具體的數字肯定不精確,這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三是傳世的宋代百餘個總戶數,由於種種原因不可全信,其中有的不是總戶數,有的明顯錯誤,但經過鑑別的大部分數字,宏觀上基本可靠。

具體再談戶數虛假的偏高偏低問題。一些學者認為宋代戶數偏高,多以詭名子戶為證據。但如果同時充分認識到還有大量的脫漏戶數,那麼偏多的估計就難以成立。二者相較,當然難說互相抵消,但由於無法量化,不能確證,所以應另闢蹊徑,轉換視角來認識這一問題。例如,從宏觀的歷史角度考察,將宋代戶數與唐代、元代戶數作一比較,就會發現宋代戶數的發展是正常的、合乎規律的。

唐玄宗開寶十三載(754年),戶數峰值為9069154戶。'8'(卷217);'9'(卷84)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總戶數為9055729戶。宋朝版圖不及盛唐,但所轄地區全是人口稠密之地,所缺邊遠地區人口稀少,不影響大局。這時的戶數之所以歷經260年尚未達到盛唐峰值,主要是唐中後期及五代多年戰亂,人口損失慘重,宋初幾十年尚處於恢復時期。此後經過80多年的自然增長,至宋徽宗大觀三年(1109)年,宋代戶數達到20882258戶。如果從唐玄宗末年算起,成倍增加的戶數其實是300多年以來的結果,或者說是彌補了宋以前200多年戰亂所造成的損失,不足為奇。

再與後世的元代相比較。《元史·地理志序》載: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南北之戶總書於冊者”為13196206戶。但這一數字並不能與宋代比較。一是其數根本不是“總書於冊者”。10行省中,缺雲南、嶺北二行省的戶數,其餘8行省僅河南、江浙、江西、湖廣4行省數字相對完整,另外4行省戶數多有殘缺遺漏。而就相對完整的河南而言,也缺汝寧府、歸德府、襄陽路、高郵府的戶數。二是當時剛經過大戰亂,戶口損失嚴重,戶籍制尚未完善,地廣人稀現象普遍存在。如汴梁路領38縣,僅有20018戶,每縣平均不足790戶;南陽府路領13縣,僅有692戶,每縣平均53戶。由此一斑,可窺至元二十七年的戶數既不是當時的總戶數,更不能代表元代戶數峰值,也就不能與北宋末年總戶數相比。實際上,據估計元代中後期全國約有27650000戶,(P141、150)與宋代相對應的領土上戶數峰值相比,應無多大差距。

舉兩個具體地區戶數變化的例子,均按與宋代相應地區對比。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宋代兩浙的戶數高於唐代,低於元代,河北的戶數也低於其後的金代。均與其所處的歷史階段相適應。

看一下北宋及其他朝代戶數的年遞增率,更證明這一點。

從東漢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的4279634戶,到東漢質帝本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