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興趣加入我的公司?我寫歌,你來唱,所有收益按合同來進行分配?”
這是王浩給沈希希提的第一個建議。
只可惜在聽了他的話之後,沈希希迅速收起了臉上的各種表情。
她非常堅定的搖頭拒絕道:“自從與原公司解約後,我就發誓不會再加入任何公司,所以您的好意我心領了。”
說罷,她徑直起身便要去拿衣架上的飾品。
可就在這時,王浩的聲音卻再度響起:“我並不是要簽下你,而是想和你用個人工作室的方式進行合作。”
嗯?
沈希希手上的動作一頓。
她微微皺眉,好奇道:“可以詳細講講嗎?”
王浩笑著看她:“你可以坐下嗎?我不是很習慣仰著頭和人交流。”
“不好意思……”
有些尷尬的笑了笑後,沈希希重新坐回了原來的位置。
籤公司是絕對不可能的,她不可能剛從龍潭裡游出來,轉身便跳進了虎穴之中。
即便王浩看上去似乎很有誠意!
…
重新落座後,王浩從一旁拿過一張白紙,大致給她描述了一下明星個人工作室與傳媒公司之間的聯通方式。
個人工作室的結構較為簡單,大多都是由某個成名藝人獨自創立,同時招聘一些公關、宣發、律師等專業人士為自己打工,甚至也可以用外包的形式。
相比較於傳媒公司,個人工作室要更加自由一些,但因為藝人能力較為單一,所以侷限性也要略大一些。
而傳媒公司的架構則要複雜許多,它更像是由許許多多的藝人工作室組合到一起的產物!
只不過,這裡面的所有藝人都要統一聽從公司指揮。
直白一點來講就是,公司指哪,藝人就得打哪。
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由”便成了一團童話中的泡影!
不過,個人工作室與傳媒公司之間的聯通就比較有趣多了。
由傳媒公司提供資源,甚至是各種運營、公關、律師團隊等等,而藝人則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這份資源。
就好比如王浩提出的建議。
由浩幻傳媒提供一切專業團隊,並且由他本人來為沈希希量身打造新歌,幫助她進行發行、宣傳、推廣。
而沈希希需要付出的只有一個!
——歌曲收益分成。
按照她的咖位,與酷樂之間的分成可以談到二八分。
而一旦與浩幻傳媒達成合作,那麼她就要在這份基礎上多拿出至少五分的利潤交給浩幻傳媒。
餘留給她的,也只有微弱的三分利潤。
誰讓歌是由王浩寫的,並且各種幕後團隊也是王浩提供的呢?
雖然心中有些糾結,可沈希希卻清晰的知道,王浩給予她的是最佳的選擇。
甚至更直白一點來講,王浩是在對她給予仁慈!
畢竟按照王浩寫歌的質量,別說是給她唱,即便是給一個新人唱都能火!
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許嘉禾。
一個甚至五音都不太齊全的外行,憑藉著一首《說愛你》竟然超過了傅望華的票數!
簡直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
——離譜到家了!
“呼……”
深吸了一口氣後,沈希希的臉色突然變得有些複雜。
她好奇的看著王浩,有些訝然道:“我很疑惑,為什麼你會選擇和我以工作室的方式進行合作?而不是直接趕我走呢?”
“畢竟按照你的能力,似乎培養一個新人的成本更低吧?”
王浩笑著看她,突然說出了一個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