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以弗所書6:4)
父母與孩子之間需要更多的愛和耐心,而非用憤怒來控制或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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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審判與憤怒
神的憤怒不是出於衝動,而是對惡行的公義審判:
“我必在憤怒中降罰這人民。”(阿爾瑪書8:29)
教訓:神的憤怒提醒我們要遠離罪惡,因為祂公義的審判必會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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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與反思
憤怒雖然是人的天性,但聖經多次教導我們要管理情緒,選擇愛與寬容而非仇恨與報復。我們可以透過禱告、依靠聖靈的能力,學習效法神的忍耐與慈愛,在生活中用智慧和柔和代替憤怒,為自己與他人帶來和平與祝福。
關於罪惡感與悔改的聖經教導
罪惡感的定義與來源
罪惡感是因人犯錯或犯罪後產生的內心懊悔和良心的譴責。聖經指出,這種感覺可以引導我們認罪悔改,重新與神和好: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利未記6:1-6)
罪惡感提醒人自己需要尋求赦免並恢復與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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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感的表現與後果
1 對真理的牴觸:
“罪人認為真理太嚴厲。”(腓力比書1:16)
罪惡感可能使人逃避真理,甚至抗拒福音。
2 良心的責備:
“懲罰已附上,因而帶來良心的責備。”(阿爾瑪書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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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神賜給人的道德指南,罪惡感是它的提醒。
3 罪的顯露:
“我們必完全知道自己所有的罪惡。”(腓力比書2:9)
罪惡感幫助人認清自己的過犯,邁向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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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感的積極作用
聖經教導,罪惡感若能引導人歸向神,便成為恩典的工具:
1 帶來悔改:
“為你的罪苦惱,那苦惱必能使你悔改。”(阿爾瑪書42:29)
罪惡感是悔改的,使人承認過犯並尋求神的憐憫。
2 通向赦免:
“我的罪已除淨了。”(挪亞書1:6)
透過悔改和信心,罪得赦免,罪惡感隨之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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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憐憫與赦罪
1 憐憫罪人:
“你們當中有些人在我面前有罪,但是我憐憫你們。”(教義和聖約38:14)
神滿有憐憫,願意赦免每一個悔改的罪人。
2 基督的救贖:
“神子已經贖了原罪。”(摩西書6:54)
耶穌基督的犧牲贖罪,讓人可以靠著祂從罪惡感中得釋放。
罪惡感與聖餐
聖經特別警告,在罪未清之前不配領受聖餐:
“無論何人,若是不配稱地領用聖餐,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哥林多前書11:27)
我們需要常常省察自己,帶著悔改的心來領受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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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與應用
罪惡感雖然令人不安,但它是神的提醒,目的是引導人悔改並歸向祂。透過禱告、信靠耶穌的救贖,以及以行動證明悔改,我們可以擺脫罪惡感,獲得內心的平安與靈命的更新。
:()耶穌基督後期教之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