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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貞潔2

所立的聖約,因此只有持有有效聖殿推薦書的教會成員,才能在聖殿內崇拜。

忠信地遵行需遵守的誡命並奉行耶穌基督福音的成員,都能得到一張聖殿推薦書。(見第26章。)

未婚成員的參與及祝福 所有成員?—?—即使是未曾結婚或家人不是教會成員?—?—都應該朝著過永恆家庭生活的理想去努力。

也就是說,要準備接受印證成為配稱的丈夫或妻子,併成為慈愛的父母。對一些人來說,這些祝福要到來生才會實現,但是所有的人的最終目標都是相同的。

忠信的成員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即使今生的情況使他們無法獲得永恆婚姻和為人父母的祝福,也必會在永恆中得到神所應許的一切祝福(見摩賽亞書2:41)。

未滿18歲的未婚父母 未滿18歲、即將成為父親的未婚男青年,可以參加亞倫聖職定額組或長老定額組。

這要由該名男青年、他的父母和主教透過祈禱審慎考慮後決定。 未滿18歲、即將成為母親的未婚女青年,可以參加女青年或慈助會。這要由該名女青年、她的父母和主教透過祈禱審慎考慮後決定。

在作這項決定時,青少年、父母和領袖要思考以下情況: 這位青少年若參與青少年的班級和活動,不應該帶小孩一起去。 年紀較大、選擇養育小孩的青少年,可因為受到歡迎加入長老定額組,成為準長老,或因為受到歡迎加入慈助會,而獲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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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吸引和同性戀行為

教會鼓勵家庭和成員出於敏銳的體貼、愛與尊重,主動關心被同性吸引的人。本教會也促進社會大眾對教會的教導有所理解,這些教導反映出仁慈、包容、愛心及對所有的人的尊重。教會對同性吸引的成因,並沒有抱持特定的立場。

不論是異性之間或同性之間,神的誡命都禁止所有不貞潔的行為。

教會領袖要規勸違反貞潔律法的成員。領袖要幫助他們清楚瞭解對耶穌基督及其贖罪的信心,悔改的過程,以及人生在世的目的。

不符合貞潔律法的行為,可能會成為召開教籍議會的原因,經由真誠的悔改,可以獲得寬恕。

感受到同性吸引並不是一種罪。有這些感覺的成員,若他們不加以追求也不採取行動,就是在按照天父為祂兒女所訂的計劃和教會的教義生活。領袖要支援並鼓勵他們下定決心遵行主的誡命。

有這些感覺的成員如果配稱,就可以接受教會召喚,持有聖殿推薦書,以及接受聖殿教儀。

領袖可以聯絡家庭服務處,尋求協助。

同性婚姻 本教會根據經文中的一項教義原則,主張在創造主的計劃中,一男一女的婚姻對祂兒女的永恆命運而言攸關重大。

本教會也申明,神的律法所定義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依法併合法的結合。

唯有依法併合法結為夫妻的一男一女,才能有性關係。

其他任何性關係,包括同性之間的性關係,都是有罪的,而且會破壞神所制定的家庭制度。

性教育

父母對子女的性教育負有首要的責任。父母應當與子女就健康、正義的性行為,持續進行誠實、清楚的對話。這些對話應當: 適合子女的年齡和成熟度。 幫助子女為幸福的婚姻作好準備,並且遵守貞潔律法。

談論色情的危險、避開色情的必要,以及遇到時該如何因應。

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其中一部分是要了解學校所教的性教育,並盡力適當地發揮影響力。父母要教導正確的原則,並支援學校教育中,符合福音的部分。

性虐待、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侵 本教會譴責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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