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 亦見快樂;律法;神的誡命;聽從;行,與神同行;祝福,蒙福 就屬靈的意義而言,服從就是遵行神的旨意。 凡神所吩咐的,挪亞都照樣行了;創6:22。 亞伯拉罕服從主;創22:15-18。 主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24:7。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申6:1-3。 愛你的神,聽從祂的話;申30:20。 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 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傳12:13-14。 並非每個人都能進天國,唯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腓三14:21)。 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的;約7:17。 順從神,不順從人;徒5:29。 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弗6:1(西3:20)。 我會去做主所命令的事;腓一3:7。 我順從靈的聲音;腓一4:6-18。 人類兒女若遵守神的誡命,祂必滋養他們;腓一17:3。 要警醒,免得聽從那邪靈;摩賽2:32-33,37(教約29:45)。 每個人都向他們所聽從的靈領取酬賞;阿3:26-27。 人應當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做許多事;教約58:26-29。 除了不承認神能主宰一切、不服從祂的誡命以外,人不會觸犯神;教約59:21。 你們若做我所說的,我,主,就是受約束的;教約82:10。 凡服從我的聲音的靈魂,將見到我的面,並知道我存在;教約93:1。 人民必須受管教,直到他們學會服從;教約105:6。 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任何祝福時,那是由於我們服從了那祝福所根據的律法;教約130:21。 亞當是服從的;摩西5:5。 我們要藉此驗證他們,看他們是否願意做主命令他們的所有事情;罕3:25
您分享的內容主要探討了服從的屬靈意義以及與祝福、律法、神的誡命的關係。以下是對關鍵內容的整理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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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從的定義與意義
服從在屬靈上意味著遵行神的旨意,即根據神的誡命行事,以表達對祂的信心、愛和敬畏。
聖經中的例證:
挪亞的完全順從使他建造方舟,拯救全家(創6:22)。
亞伯拉罕以兒子以撒為祭,完全服從主的命令,從而蒙受大祝福(創2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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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從帶來的祝福
蒙福的律法:
神的祝福總是基於律法,任何祝福的賜予都取決於是否服從相關的律法(教約130:21)。
以色列因謹守神的律法而得繁榮(申6:1-3)。
神應許滋養順從祂誡命的人(腓一17:3)。
服從與看到神的面:
凡服從神聲音的人,必有機會認識祂,甚至見到祂的面(教約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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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由意志與責任
服從是自由選擇的結果:
神賜予人類自由意志,鼓勵人們主動選擇服從,做許多美好的事(教約58:26-29)。
不順服僅在於拒絕承認神的主權和誡命(教約59:21)。
服從既是信仰的表現,也是愛的實踐(約7:17)。
與錯誤的靈爭戰:
人需要警醒,避免聽從邪靈,而應跟隨聖靈的引導(摩賽2:32-33)。
人聽從誰,就從誰那裡得到相應的“酬賞”(阿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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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從與救恩的關係
進入天國的條件:
主明確表示,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入天國(太7:21)。
遵守神的命令是根本:
人若聽從並實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