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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是的,他們迫害他們,並用各種話傷害他們,這是因為他們謙卑,因為他們的眼光不驕傲,而且互相傳講神的話,不拿金錢,不用代價。
21教會的人民中,有一條嚴格的法律,規定每一個屬於教會的人都不得迫害不屬於教會的人,他們之間也不得彼此迫害。
22但是,他們有很多人開始驕傲起來,開始與敵人激辯,甚至動武;是的,用拳頭互毆。
23這事發生於阿爾瑪統治的第二年間,是教會成員遭遇許多苦難的原因;是的,是教會成員遭受許多考驗的原因。
24有很多人硬起心來,他們的名字被塗掉,神的人民不再記得他們;另外也有很多人脫離神的人民。
25這對信心堅定的人而言是一大考驗;然而,他們穩固不移,遵守神的誡命,耐心忍受加諸他們身上的迫害。
26祭司們放下工作傳講神的話,人民也放下工作來聽神的話。祭司向他們傳講了神的話以後,大家再回去勤奮工作;祭司不認為自己高於聽講的人,因為傳道的人並不優於聽道的人,教導的人也不優於學習的人;大家一律平等,大家都各按能力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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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人按其所有,將物資分給窮苦、貧困、患病和受苦的人;他們不穿昂貴的衣服,但是穿得整潔、美觀。
28他們就這樣建立了教會的事務;儘管受著種種迫害,他們還是開始有了持續的和平。
29現在,由於教會的穩定,他們開始變得非常富裕,生活所需的一切都極為豐富——大批的牲口和各種肥畜,豐盛的穀類、金子、銀子、寶物,和許多的絲綢、細麻布和各種耐用樸素的布料。
30他們在這樣繁榮的情形下,並未趕走任何一個無衣蔽體,或飢餓,或口渴,或患病,或沒人照顧的人;他們沒有把心放在財富上;因此他們對所有的人慷慨,無論老的或少的、為奴的或自主的、男的或女的、教會里的或教會外的,只要是有需要的,他們都一視同仁。
31他們就這樣昌盛起來,遠比不屬於教會的人富裕。
32因為不屬於他們教會的人,沉迷邪術,崇拜偶像或懶惰,崇尚空談,彼此嫉妒、不和;穿昂貴的衣服,眼光驕傲而自大;迫害、說謊、偷竊、搶奪、姦淫、謀殺以及行各種邪惡;雖然如此,法律仍儘可能制裁所有那些犯法的人。
33事情是這樣的,藉著這樣執行法律,各人都按其所行受罰;他們才比較沒有動靜,不敢犯罪,怕人知道;因此直到法官統治的第五年以前,尼腓人中都很和平。。
阿爾瑪書第1章解讀與背景
阿爾瑪書第1章詳細記錄了法官統治初期尼腓社會的變化,尤其是在宗教、社會和法律方面的重大事件。這一章突出了假教義的蔓延、祭司權術的出現,以及教會在考驗中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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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官統治的開始(1-2節)
摩賽亞王去世後,尼腓人轉向法官統治模式。摩賽亞所制定的法律被人民接受,成為新政權的基礎。阿爾瑪(小阿爾瑪)被選為首席法官,同時也是教會的大祭司。
意義:
這標誌著尼腓歷史的重大轉折,從君主制過渡到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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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尼賀的假教義與處刑(3-15節)
尼賀是一個力大聲威的假教師,他主張祭司權術,提倡教師與祭司應由人民供養,同時宣揚普救論(所有人最終都能得救)。
他吸引了一批追隨者並創立了教會。
當他與教會的教師基甸發生爭執時,憤怒之下殺害了基甸。
尼賀被審判並處死,成為尼腓人中首次因宗教原因被判處死刑的人。
關鍵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