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宣告,這種創造塵世生命的方法是神所制定。
我們肯定生命的神聖和其在神永恆計劃中的重要。 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也要愛護和照顧他們的兒女。「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
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也要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不論住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守法的國民。
丈夫和妻子──母親和父親──將在神前為履行這些義務負責。 家庭是神所制定的,男女之間的婚姻是祂永恆計劃的基本部分。
孩子有權利在婚約下出生,並由完全忠貞、奉行婚姻誓約的父母養育。以主耶穌基督的教訓為基礎,最有可能獲得家庭生活的幸福;成功的婚姻與家庭建立在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等原則上,並借這些原則來維持。
依照神的安排,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家庭、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
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
父母有義務在這些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遇到殘疾、死亡或其他情形時,可因個別情況調整。
必要時親戚應伸出援手。
我們要提出警告,違反貞潔聖約、虐待配偶兒女或未克盡家庭職責的人,有一天要在神前為此負責。
再者,我們提出警告,家庭的瓦解會為個人、社會和國家,帶來古今先知所預言的災難。
我們呼籲各地負責任的國民及政府人士,推動那些維護及鞏固家庭成為社會基本單位的措施。阿們!
本文告由戈登·興格萊會長於1995年9月23日猶他州鹽湖城舉行的總會婦女大會宣讀,是其資訊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後期教之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