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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直想不通,為什麼生日的時候一定要買生日蛋糕,現在生活富裕了還有誰喜歡吃那東西呀?買了也是浪費。為什麼情人節的時候一定要送玫瑰花給女朋友,難道送點別的實用一些的如黛安芬什麼的不行嗎?但這世道就是這麼怪,你送七八百上千的黛安芬給女朋友她不一定高興,但是如果你送一束一百來塊錢的玫瑰給她她一定高興。當然了,有一種最好的方法,那就是兩者都送。但是我始終認為玫瑰是沒有什麼用的,除了用來哄哄女人。看來我是真的不懂女人心!也許並不是我不懂,而是我故意跟這世道作對,跟女人的普遍心態唱反調,是一個最頑固的實用主義者。我有一句名言:買一支玫瑰的錢,在我們鄉下可以買一擔大白菜。

不知道父母是不是已經看出了什麼,我弟弟走後,他們就急著要回家。雖然我再三挽留,但是也拗不過他們。六日晚開始收拾行李。問我有什麼不用的穿舊的統統讓他們帶回家去,要不然我準會扔掉。七日一早,大約五點鐘左右,父母敲響了我的房門,說要走了。我還睡眼朦朧,一看錶,說這麼早走幹嘛,外面都還沒車呢。父母問我車站有多遠,我說估計四五里路吧。父母說才四五里路走過去就行了。我說可你們還有這麼多東西,這麼挑著走太辛苦了。等有車再走吧,要不我打個車。馬上被父母罵了回來,這麼近的路打什麼車,三兩步就走到了,錢多得沒地方用了是吧?我不好再堅持,就由了父母,送他們到大街上。天還有些黑,街上沒幾個人,偶爾有幾輛計程車經過。我看了看車,又看了看父母,媽說別看了,我們不會坐的,你回去吧。我將身上所有的錢都掏出來,只剩一千多塊,這些天花了不少,心情一直不好也沒再去銀行取。我說家裡如果要錢用就再給我電話,我寄過去。弟弟如果生活費不夠了,讓他打電話給我。媽勸我回去,我說我再送送你們吧。媽說不用了,早上冷,快點回去,彆著了涼。我說那你們走好,一直往前走就能到汽車站。看著父親挑著擔子,母親揹著兩個包慢慢向前走去,我禁不住眼眶有些溼潤……我正要回頭往家走,媽叫住了我,我馬上轉身擦乾眼淚,趕上去問媽什麼事。媽猶豫了好一陣,終於說了出來。

“你和小*的事自己要好好考慮清楚。如果她還願意跟你的話,你就和她去登記,結婚。如果實在不行了,也得早點做決定,這事不能拖,拖下去對兩個人都不好,你年紀也不小了……另外,你是男的,她又比你小,有什麼事你要多體諒她一點,不要一點小事就吵架……但是,如果她仗著她們家有錢,看不起你,看不起我們家窮,她要走就讓她走吧……”

聽到媽這麼說,我心裡很難受,我覺得有好多話想說,但是我忍住了;我想哭,我也忍住了;我只是拼命地點頭……

八日晚,女友一進來就開啟電腦玩起了極品飛車。她玩極品飛車的水平比我高,基本上所有的關都是她闖過去的。這天晚上她看起來玩得非常開心,又過了好多新關。每過一關她都歡呼雀躍,眉飛色舞地告訴我。我在外面水房洗衣服,她突然非常高興地跑過來,我以為是什麼喜事,她說她又過了一關。那高興勁兒讓看的人也覺得歡欣鼓舞,我已經好久沒看到她這麼高興了!九點多鐘的時候,我問她晚上吃什麼,她說想吃麵,我媽在我家給她做的那種。她第一次到我家時,那天大清早我媽就煮了兩碗麵給我們吃,因為農村吃早飯比較晚,怕她肚子餓,她吃了後說從來沒吃過那麼好吃的面。

我住的地方沒有炊具,我說我去樓上同事家裡借人家的廚房給你做吧。我在五六歲的時候就學會了做飯炒菜,每天早上去上學都是我自己做飯吃。記得上中學時我一個星期才回家一次,每次一回家我爸就不讓我媽做飯了,要我做,他說我做的飯比媽做的香,菜炒得比媽好吃。

我到菜市買了肉、蔥、醬油、辣椒等調味品,面不用買,上次回家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