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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前生三

尼腓二書第2章

救贖經由神聖彌賽亞而來——選擇的自由(選擇權)是生存和進步的必要條件——亞當墜落才有世人——人可以自行選擇自由和永生。約主前588年至570年。

1現在,雅各,我對你說:你是我在曠野受苦難的日子中頭生的孩子。看啊,由於你哥哥的粗暴,使你在童年就飽經痛苦和憂傷。

2然而,雅各,我在曠野頭生的孩子,你知道神的偉大;祂必聖化你的苦難,使你獲益。

3因此,你的靈魂必蒙祝福,你必和你哥哥尼腓一同安居;你的日子要用來事奉你的神。因此,我知道由於你救贖主的正義,你必蒙救贖;因為你已看到祂在圓滿的時期來臨,帶給世人救恩。

4你在年輕時代已看到祂的榮耀,因此,你已蒙福,就像祂將在肉身中施助的那些人一樣;因為靈是一樣的,昨日、今日、永遠都是一樣的。那道路自人類墜落以來,就已預備好,救恩是白白賜給人的。

5世人已蒙受充分教導,能分辨善惡,律法也已賜給世人。按照律法,凡屬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夠稱義,也就是說,按照律法,世人都要被剪除。是的,按照屬世的律法他們已被剪除;而且,按照屬靈的律法,他們已滅亡,與良好的事物隔絕,變得永遠悲慘。

6因此,救贖靠著並且經由神聖彌賽亞而來到;祂充滿恩典和真理。

7看啊,祂獻上自己作贖罪祭,為所有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的人滿足律法的要求;祂並不為其他人滿足律法的要求。

8因此,讓大地居民知道這件事是多麼重要,這樣他們才能知道,除非藉著神聖彌賽亞的功勞、慈悲和恩典,凡屬血氣的,沒有一個能住在神面前。祂捨去了屬血氣的生命,又藉著靈的大能取回生命,成為第一個復活的人,並促成死人的復活。

9因此,祂是屬神的初熟果子,所以祂要替所有的人類兒女代求;凡相信祂的都必得救。

10由於祂替所有的人代求,所有的人都來到神面前;因此,他們站在祂面前,按照祂裡面的真理和神聖接受審判。因此,那位聖者所賜的律法,就會要求執行律法所附的懲罰,而律法所附的懲罰,與律法所附的幸福是對立的,那幸福是為了完成贖罪的目的——

11因為萬事必須有對立,我在曠野頭生的孩子啊,若不這樣,正義就無法出現,邪惡也無法出現,神聖或悲慘,好或壞,也都無法出現。這樣的話,萬物必混成一體;如果成了一體,就必如同死了一般,沒有生命也沒有死亡,沒有腐壞也沒有不朽,沒有快樂也沒有悲慘,沒有知覺也沒有麻木。

12這樣的話,那一定是創造了一堆沒有價值的東西,那種創造結果毫無目的可言。因此,這事必會破壞神的智慧與祂的永恆目的,也會破壞神的大能、慈悲和公道。

13如果你們要說沒有律法,你們也會說沒有罪惡。如果你們要說沒有罪惡,你們也會說沒有正義。如果沒有正義,就不會有幸福。如果沒有正義和幸福,就不會有懲罰和悲慘。如果這些都沒有,那也就沒有神了。如果沒有神,就不會有我們,也沒有這世界;因為不可能有萬物的創造,也不會有主動者或被動者;那麼,萬物都必消失無蹤。

14現在,我兒,我對你們講這些事,是為了讓你們得到好處和知識;因為的確有一位神,祂創造了萬物,包括諸天和大地及其中的萬物,無論是主動者或被動者。

15祂創造了我們的第一對祖先,以及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之後,總之,在萬物創造之後,為了完成對人類的永恆目的,就必須要有一種對立;就是禁果和生命樹的對立;一種是甜的,另一種是苦的。

16因此,主神讓人自己採取行動。然而,人如果不受到兩者之一的吸引,就無法自己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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