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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教會聚會

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見阿爾瑪書6:6;摩羅乃書6:5-6)。

救主應許:「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

一同聚會是我們的心「在合一和彼此相愛中交織在一起」(摩賽亞書18:21)的一種方式。

領導人會議能幫助領袖們一同商議,協調在為人服務方面所作的努力。

然而,召開會議絕不可取代像耶穌基督那樣服務和施助。

可以在會議中規劃要如何協助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但這事工大部分往往是在會議以外的時間完成。 291

安排和主持聚會(會議) 領袖要「依照神的誡命和啟示,在聖靈引導下」(教義和聖約20:45;亦見摩羅乃書6:9;教義和聖約46:2)

安排並主持各項聚會(會議)。他們要尋求各種方法,在聚會(會議)中邀請聖靈的影響力同在。

領袖要確保聚會(會議)的次數和時間長度,不會為成員或其家庭帶來負擔。例如,聚會(會議)不應造成家庭在安息日難以有時間在一起。

領袖也要確保聚會(會議)著重在最重要的事情上。

例如,聖餐聚會應該著重於聖餐和建立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會長團會議和議會會議,應該著重於鞏固個人和家庭。 主領職員可以主持聚會(會議),或是請其他人,如一位諮理,在其指導下主持。

聚會(會議)中偶爾會發生某些事情,使得主領職員覺得有必要加以澄清。例如,可能有人教導了錯誤的教義。

如果發生那樣的情況,主領職員應該加以澄清,同時不使任何人感到難堪。 292 支會聚會(會議) 2921

聖餐聚會 宗旨 藉著領受聖餐來記念耶穌基督。在這項教儀中,教會成員更新所立的約來承受救主的名,一直記得祂,並遵守祂的誡命。其他目的包括崇拜、建立信心和見證,以及進行支會事務。

與會者 所有的人都受邀參加(見尼腓三書18:30-32;亦見本手冊3811)。 次數 每個星期日。

29211 安排聖餐聚會 主教團要安排和主持聖餐聚會,並確保聖餐聚會著重於聖餐和建立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聖餐聚會的時間為一小時,可包括以下內容: 會前音樂(相關指示見1932)。

聚會開始前虔敬的音樂,可以邀來崇拜的氣氛。 致歡迎詞。

介紹主領持有權柄人員,或其他來訪的領袖。主領持有權柄人員和拜訪的高階諮議應受邀坐在臺上。總會職員也應受邀坐在臺上,除非是參加自己所屬的支會。 宣佈事項。

宣佈事項應維持在最低限度。大部分的宣佈事項可以列印出來、以電子方式分享,或在其他聚會中報告。

開會聖詩和祈禱。見1932和296。 支會及支聯會事務,例如: 支援及卸任職員和教師(見303和306)。 提出將被按立到亞倫聖職職位的弟兄姓名(見18103)。

介紹支會的新成員,包括新歸信者。主持的人說完簡短的介紹詞後,要請會眾舉手表示他們歡迎該成員加入該支會。

有紀錄的兒童在接受洗禮和證實後,要在聖餐聚會中宣佈這件事。然而,不需要提請會眾歡迎他們加入支會。

兒童的命名與祝福(見186)。通常在禁食見證聚會上進行(見2922)。 證實新歸信者(見188)。

聖餐聖詩和主理聖餐。

聖餐是聖餐聚會的重點所在,聖餐聚會的其他部分不應使人偏離這項重點。

這項教儀讓成員有機會將心思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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