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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狼群至

鄭屠夫常年殺豬,一身殺氣外溢,人類可能無所覺,但對豬來說,屠夫無疑是殺神轉世,哪頭豬見到他不被嚇得乖乖聽話。

所以當常小小付過錢,趕著豬出門後,原本乖順的兩頭烏,立即開啟疾速模式,倒騰著四條小短腿,在大街上撒著歡得奔向自由。

“我的豬!”常小小快步狂追。

鄭屠夫想了想還是沒跟上,趕豬真得很容易,相信客人一定能捸住。

豬長著兩隻豆豆眼,視力不好,只顧著猛頭向前衝,嚇得過往行人慌亂避讓,而有些挑夫避讓不及,人被籮筐帶得轉了好幾圈。

豬跑人追,此番舉動自然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其中一位進城賣柴的樵夫回頭問道:“爹,你看,那位追豬的姑娘,像不像村裡的小瘋子?”

“跑得是挺快的,看背影倒有點像,不過她娘倆早死了好幾年了,應該不是。”父親整理了手上的扁擔、麻繩,說道:“天色晚了,趕緊把柴賣了好回家。”

農村人受生活環境所限,賺錢的方式不多,除了賣些瓜果菜蔬,另外便是以賣柴為生。

樵夫的活計也很辛苦,早早天不亮就要起來到山上砍柴,砍完一堆柴,還要走遠路來洛城,將柴靠在城牆外售賣,輕易不進去,就為省幾個稅錢。

可若是實在沒人買,也不能再挑回去,他們父子只得挑著擔子,交了稅進城沿街叫賣,這才看了回熱鬧。

豬還在大街上狂奔,街上巡視的捕快們,見狀紛紛追了上去,最近天天被知府罵得狗血淋頭,滿山跑得腿都細了兩圈,還要被剋扣工食銀。

人人心中都積攢了不少鬱氣,正好趁此機會發洩出來。

當常小小在城外找到自己的豬時,那些人已經開始就地分贓。

她伸手一指,大喊道:“這是我的豬!”

捕快們似笑非笑地看向她,“你的?可有什麼證據?”

常小小把自己在鄭屠夫處買豬一事說了,也有一些百姓主動替她作證,這年頭大家都不富裕,大部分人只有年底才能吃點肉,剩下的製成臘肉,留著平時慢慢吃。

捕頭見有人證、物證,也不敢做得太過分,便怒斥道:“你縱豬行兇,有看管不嚴之罪,便罰沒兩隻豬腿以示懲戒。”

捕快作為三班衙役之一,本身的工食銀收入很低,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於各種陋規,比如出外辦差,收受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像辛苦費、茶錢、車馬費等等都在此例。

只要不是明目張膽地敲詐勒索,像今日這般,藉著由頭搜刮百姓財物,算是小兒科,百姓們逆來順受也早已習慣。

所以繁華些的城池,衙役們的生活滋潤多了,可有些窮地方的衙役就是苦差,還得強行到鄉里完成攤派。

衙役本身社會地位不高,行事無賴,捕頭欺她不過是弱女子,當下砍了半邊豬身,“好了,剩下的便還你吧。”

血糊拉碴的豬就這樣擺在城外,看熱鬧的人都催常小小,“馬上天黑,可不敢再耽擱,你趕緊收拾了回家去吧。”

冬天天黑得早,此時很多人都趕著回城,一旦城門關閉,餓綠了眼的野狼就會成群結隊出來覓食。

捕快們正忙著搓草繩、分肉,不多時,每人都提著一刀肉,準備回家,開心地像提前過大年似的。

“嗷嗚……”

真是不經唸叨,想啥來啥,也不知狼群是不是早已埋伏在草叢裡,剎時便衝了過來,圍觀百姓聽到狼嚎時,便嚇得拔腿往城中衝去,生怕比別人跑慢了。

常小小也跑了,還跑得很快,直接甩開眾人一大截。

狼群也聰明,只撲向手裡有肉的捕快,捕頭拔刀出鞘,還舞了個刀花,躍躍欲試,“老子非劈死這些狼崽子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