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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他曾在哈佛大學學習哲學和比較文學,接觸過梵文和東方文化,對黑格爾派的哲學家頗感興趣,也曾受到法國象徵主義文學的影響。

後來他來到英國倫敦,認識了著名詩人龐德,接觸到意象派詩歌。

1922年他出版詩歌《荒原》。

這部作品被評論界看作是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一部詩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氣也高漲的近似神話,這部作品被認為是英美現代詩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軒的詩集純熟偶然。

林子軒的詩集在美國發行量並不大,也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力,這本叫做《一代人》的詩集是一位美國遊客帶到英國倫敦的。

這位遊客恰巧認識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這首詩作。

由此激發了他的創作靈感,開始寫作長篇詩歌《荒原》,也正是《荒原》這首詩作讓他成功封神,成為後期象徵主義詩歌的領軍人物。

在後來出版《荒原》的時候,艾略特曾提到過他寫作《荒原》的靈感來自於一首不為人所知的詩人的詩歌。

那個時候,身在倫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軒是誰。

從《死水》到《荒原》,只能說這是一個美麗的誤會,兩首詩作表達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詩歌就是這樣,每個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軒在郵輪上也沒有閒下來,他除了繼續寫小說外還要整理書籍。

答應嚴獨賀的《白馬嘯西風》和《笑傲江湖》都要寫出來,《尋秦記》要結尾了,他準備把《亂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載在《通俗小說週報》上。

這樣一來,報紙上掙一次錢,成書出版的時候再掙一次錢,拍成電影的時候還能掙錢。

這就是後世所說的版權衍生出的多元化商業模式,可惜不能改成遊戲和電視劇。

林子軒還在美國透過各種途徑購進了一批書籍。

他在和季鴻明打這個版權官司的時候研究了美國的版權法,這個法律很有意思。

美國國會發布的第一部版權法是1790年的版權法。

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圖、圖表和書籍”的專權,此後假如作者還活著的話他可以繼續延長14年這個專權。

這部法律沒有規定其它作品如音樂創作、報紙的版權,它特別註明不禁止複製外國作家的作品,在當時大多數作品沒有申請版權。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國曾先後出臺兩部版權法,其中前者將版權保護期限擴充套件到28年,到期後可續展14年。

而後者則將到期後可續展的年限從14年擴充套件至28年。

這讓林子軒覺得有空子可鑽。

按照這個時代的版權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沒有登記就不受版權法的保護,如果登記了,就算作者活著,當他的作品發表超過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在美國書籍的版權只有56年的時間。

這和後世的版權法並不相同。

美國1976年的版權法案首次確立了版權自動獲得原則,即不再以作品發表或者登記為版權保護的前置條件,作品無論是否發表或者登記,均受到版權保護。

並將版權保護期限延長至75年。

1998年,美國透過了《版權期限延長法案》對1976年版權法進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後創作的作品將受更多的版權保護,版權保護期限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後70年。

相比較而言,1909年的版權法是多麼的不負責任。

這意味著林子軒可以翻譯或者改編這些作品,而不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價。

所以,他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