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我說什麼。
“康永,我一直希望女兒是跟你結婚的,你們從小就配好了的……”說到這裡,電話那頭的伯母就哭起來了。
“……後來,我讓她跟那個律師訂了婚,我也就放心了,可以了……可是,她一到美國,就變了,原來訂的婚也不管了,竟然,竟然跟一個年紀那麼大,又沒有腿的男人在一起……還是印度人!……”她邊哭邊說,說到這裡,泣不成聲。
我尷尬地保持沉默。當然我能理解這種媽媽的心情,但我真的覺得發生在潘身上的事,絕不是件悲哀的事。
“伯母,你不要哭了,我看見過他們兩人在一起的樣子,潘有點辛苦,可是她看起來很快樂,你讓他們結婚吧,這是潘第一次為她自己做的選擇。我想她終於明白為自己選擇的快樂了。伯母,再見。”
她亦懂流浪(2)
我把電話掛了。
流浪遇見神(1)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費的空氣,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國人,白種人,蒼白如紙的白種人,象牙小時候演過一部電影,《他鄉異國》裡的小配角,連開口說對白的機會都沒有。可是不知怎麼搞的,我竟然記得那張臉。等到開學前,我去UCLA的學生住宿服務中心報到時,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沒道理的熟悉,我哪會想到這熟悉感覺並不涉及什麼前世記憶,只不過是我看過他小時候演的電影而已。
安德烈?象牙很驚訝我記得那部電影,可是他沒興趣多談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皮老媽,出賣孩子,好換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記錄之一罷了。”這是他為他演的電影下的註腳。聽起來,他們家的習慣就是用大麻當作“度量衡單位”。
安德烈?象牙進的並不是電影製作的研究所,他進的是醫學院的藥學研究所,研究麻醉藥物的。我覺得他這也未免做得太明顯了一點。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來研究麻醉藥的嗎?你確定你不是來研究迷幻藥的嗎?”我問他。
“康永,虧你還是來自神秘璀璨的東方,嬉皮之祖寒山子的故鄉,竟然會妄想要分開麻醉藥跟迷幻藥?麻醉藥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藥解放你的靈魂。你知不知道東南亞最近走紅一種藥,是我們藥界專門給獸醫閹狗時用的麻醉藥?萬流歸宗,沒有人是孤島,分什麼麻醉和迷幻藥?”
“你的祖國,英國,有悠久的嗑藥傳統,你又何必跑到加州來研究迷幻藥?”我問。
“迷幻藥的研究嘛,沒錯,我們英國算是領導過一點風騷,大小說家赫胥黎寫的《眾妙之門》,正是研究LSD的老經典……”
“咦?《眾妙之門》是那個赫胥黎寫的?”
“是啊,就是寫《美麗新世界》的赫胥黎寫的啊。”
“UCLA電影系出過一號超級搖滾巨星,叫吉姆?摩裡遜,不就組過一個樂團,叫做‘眾妙之門戶’的?”我問。
“正是,就是吉姆?摩裡遜向我們英國的赫胥黎大佬致敬,感謝赫胥黎一掌推開了LSD的眾妙之門。”
“象牙室友,我們這位吉姆?摩裡遜,後來是嗑藥嗑到掛的吧?”我問。
“康永,你們東方不是早就瞭解生命是週而復始的迴圈嗎?摩裡遜的搖滾生命,因LSD而始,由LSD而終,不是再合適不過了嗎?什麼叫‘嗑藥嗑到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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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見神(2)
“你不覺得摩裡遜可以活久一點嗎?如果大家這麼喜歡他的音樂?”我問。
“嗯,我不知道……活久一點……發胖,變老,變無聊……這樣好嗎?這樣,我們就沒有吉姆?摩裡遜燦爛燃燒的傳奇了……”
我漸漸發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