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啟縣衙公法大堂,有一人在大堂的隔壁不停地寫著卷宗。這個人叫呂冰,他是武雲國的明鏡廷尉。
原本在以前,他應該在武雲國的廷尉府中明鏡堂當差,但朝廷在今年春天解散了明鏡堂,並下放所有人到地方縣城。
雖然依舊保留“明鏡廷尉”的名號,俸祿也不變,但他們的許可權變小了,只是起監管下級司法機構,不再是直接監督百官。
明鏡廷尉只負責處理重案和命案,呂冰這幾天正忙著追查陸啟縣的連環殺人案,呂冰寫完卷宗裡的爰書後,放下了筆,揉按著眼睛。
(爰書:中國古代的司法文書,包括現場勘察筆錄,口供筆錄等等。)
短暫的放鬆時間很快就被一陣嘈雜聲打破了,呂冰拖著幾天沒睡的疲憊身軀,向隔壁公法大堂走去,但他沒有進入大堂,雖然一般來說,明鏡廷尉需要旁聽,如有重案,可以直接介入。但主要是自己不願見某人。他躲在門後,旁聽著大堂裡的案件。
縣令梅子良捋著鬍鬚,拍了一下驚堂木
“升堂!”
“威~~~~武~~~”
“帶犯人!”
呂文帶著蘇小小,李曉陽和薩沙,還有那個丟錢包的路人到了公堂上。
“呂捕頭,說明一下,這都是什麼人?”
“啟稟大人,這位是丟錢袋的石振,這個是行竊的蘇小小。這兩位是蘇博夫婦,他們是疑犯蘇小小的表哥表嫂。”
“這麼多人?這竊賊的表哥表嫂也偷了東西了?”
“沒有。”
“呂文,你也是老捕頭了,怎麼把與本案無關的人帶上來了?”
“啟稟大人,這行竊者是這兩夫妻失散多年的表妹,所以特地來求情,他們願意與丟錢的人和解,但按規矩應該在大人您這做一個備案,請大人明斷。”
梅子良瞭解情況後,說
“那堂下石振,你願意和解麼?”
“願意。”
“那,本官宣判!行竊者與被竊者達成和解,念行竊者年幼,不予以……”
“且慢!”
這時一直在外面的呂冰打斷了縣令的宣判。只見這個呂冰大概二十多歲,他向梅子良躬身施禮。梅子良拱手還禮。呂冰看向呂文,兩人對視一秒後,呂冰先錯開視線。
“不知呂廷尉有何見解?”
“梅大人,按本國律例,行竊者與被竊者即便達成和解,也要看行竊數額、行竊者年紀,若數額大於一千錢,或一銀,即便達成和解也要按律處罰。若行竊者未滿弱冠,可酌情減輕處罰。依我看,堂下石振,你的錢袋裡應不止一千錢的總額吧?”
石振看看錢袋,回答說
“回稟呂大人,小人袋子裡,銅錢20,銀錢3個,還有一塊未打造的銀塊,約值10個銀錢。”
呂冰,轉身向梅子良躬身施禮。
梅子良一抿嘴,點了點頭。然後問
“堂下蘇小小?多大年紀?”
蘇小小楞一下才回答
“本……民女……15”
“那就減刑,打20大板吧,小懲大誡。”
“20?太多了吧?”
這時,李曉陽說話了
“大人,小民有話,請容稟!”
梅子良看著李曉陽問
“堂下可是蘇博?說吧。”
李曉陽回答
“大人,小民表妹體弱多病,恐經不起刑罰,姊妹之過,做兄長的理應承擔。不知大人可不可以通融?”
梅子良犯了難,他是怕如果眼前的這個小個子姑娘真的受不住刑罰,出什麼意外的話,不利於自己的仕途,如今自己才40歲,但不知道上頭派下來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