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家鄉的特產,你收下。”
“大姐,你菜市場買菜呢?找法律援助去,那個不花錢!”
“律師,你就幫幫我,我先給你五千!”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還成,在金錢的誘惑下,佟大衛律師剛剛失業,這五千也是銀子呀。
“啥情況,我沒見過什麼女嬰。”
“青山兄弟呀,你昨天親口跟我說過的。”
“我沒說過,你聽錯了撒。”
那個之前談的好好的證人,李紅琴的同鄉,青山兄弟一看著有律師來了,還拿著錄音筆,這傢伙立馬就衰了,變卦了。
“大姐!你拿我當禮拜天呢?”
“高律師!高律師!”那李紅琴還能不急。
這可咋辦?
按照原來陳可新的想法,就這個地方,那李紅琴會答應這個青山兄弟的邪惡企圖,而要改的就是這個地方。
嘩啦啦,呼啦啦……鵬城那下場雨還不跟玩似的?而且就這個雨勢,好像有颱風來襲一般。
“哎呀,那真可憐。”
“這怎麼個情況?咋有人跪在哪兒呢?”
一眾外地務工人員,對著雨中一個跪在地上的身影,指指點點,那不是別人,正是李紅琴!
“青山,那個女的是找你的不?我前天可是看到呀。”
“我草!是你小子啊,平時就看你小子有花花腸子,這咋滴?又是一筆風流債?”
“哈哈哈……”
“……”這青山兄弟的臉上掛不住了,於是,他終於是衝入了雨中……
看到這個地方的時候,觀眾們的眼睛都有些溼潤,吳祥甚至都看到海青在自己的旁邊哭了。因為這個地方,充分的能看出來,這個李紅琴是真的愛孩子的,要不然,她何止如此?
而威姐的表演也是無懈可擊,一口的AN徽方言,素面朝天的,反正她今年也是老大不小的了,多少有些見老,處處都把一個鄉下的,沒什麼文化的媽媽給表現的淋漓盡致。
應該說,到了這裡,原版電影裡的劇情已經被改變了,這個改變還不小哦,要知道,實際上整部電影絕大部分都是根據彭高峰尋子這個新聞來寫的劇本,而現在,一個重要的原創劇情被改變了!
那怎麼能圓回來呢?說白了,就是得讓李紅琴這個人物,最後實現自我人性的閃光,得讓人知道,她是被那個‘老楊’給騙了,她是善良的。
新聞裡那其實沒有太多這方面的故事,只是後來彭高峰去AN徽看望她。彭是不恨她的,這從側面說明了高永俠是善良的,她對孩子是有愛心的。
可是。我們要在電影裡表現這個事情,就需要更加有力的東西才行。就好像陳可新那個傢伙的神來之筆,用一個錯誤,有一個讓人厭惡的事情,來證明一個人是善良的,她李紅琴也是被欺騙,這個力度就很強。很足!
但這個方式已經被吳祥給否了,那個錯誤沒有發生,李紅琴要怎麼辦?
“根據唐青山的證言。楊明福是在2010年2月9號中午一點左右,在明秀大廈工地撿到的一個女嬰……現在可以證實那個被撿到的女嬰,就是楊吉芳,所以根據《收養法》。楊吉芳是符合被收養條件的。”
“就算是這樣。我們也希望把楊吉芳交給鵬城的某個人收養,因為在鵬城,無論是教育還是生活條件,都比山區要好很多。”
有了律師,有了證言,李紅琴開始了她奪回女兒的戰鬥,但很可惜,福利院方面卻不答應了。
“我可以告訴你們。魯曉娟已經正式提出要收養楊吉芳了!”
沒錯,就是魯曉娟。因為她的這個舉動,而讓自己的兒子主動的牽她的手,這絕對是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