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權利和自由,以及民主……
那吳祥究竟給大哥龍出了什麼餿主意呢?
“如果我早知道小房子抽那玩意,我一定會打死他的!”
“我錯了!我非常誠懇的請大家原諒,我沒有把孩子教育好!”
“我這個做父親的沒有做好,平時太忙於拍戲了,我不對……小房子其實一直都是缺少我的關愛,想起來,我對他真的是照顧的不夠,好像沒有爸爸一樣……”
大哥龍只要出現在媒體面前,那就必然談這個事情,而且談這個事情還特別的動情,那就是對不起,自己不對,小房子不好,自己不好,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
把責任是大包大攬,一點兒都沒有說什麼別的,反正就是認了,這個事兒就是錯了,咱就是認了,求老少爺們兒們放咱爺倆一把……很有這個意思。
哎對。這就是吳祥的招,他當時出的第一個主意,那就是千萬別搞亂七八糟的。就是認了,什麼都不要多說,什麼造輿論啊,說那個什麼大MA呀沒那麼大的傷害呀,什麼別國合法呀,這個事兒,千萬別去做。甚至你大哥龍還要痛斥這種言論,還要給大家普及一下DU品的危害,特別是DA麻這種軟性的那啥……
為什麼這樣呢?是不是太慫了點兒?
不慫。一點兒都不慫,因為確實是錯了嘛,而且還有一個特別關鍵的一點,那就是小房子的身份特殊。他是個名人啊!
這一點其實是特別的關鍵。其實好多的人說什麼法律不公平什麼,咱們國家這個法律確實有不夠公平的地方,那就是,越是那種影響比較大的,特別是名人那種,那就要辦的更狠一些!
這不是說笑話的,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有那麼一條嘛。叫‘人民群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較大’……反正一個案子有這麼一個定性了。那就得從重嚴判。
前不久那不就有一個例子,就是某天一啊,對不對?
其實那個案子,如果真的要說,證據啊什麼的,量刑啊什麼的,還是有待商榷,甚至是不是他都兩說,可是你看,這個案子就非要吵吵起來,就非要整的是人盡皆知,非要是各大媒體天天上頭條,那這個影響小的了?
那這還能跑了你?不抓你這個典型,好好的教育一下官二代,能成?
天賜良機呀!
人嘛,有時候就容易犯糊塗,當爹媽的也許是愛子心切,可他們卻是一步一步的把自己的孩子推進了火坑。
大哥龍這就聰明的多了,該認錯認錯,該罰就認罰,不含糊,那這一下,就算是誰想說什麼,那都不好下口不是。
可是就這麼一招嗎?就是認慫就成了?這個也沒用吧,那個小房子不也是個名人,最後還不得嚴判嗎?
那自然是還有一招了,這一招吧,簡單來說就叫禍水東引,但是比較的沒有節操……
“哇塞!某人的丁丁只有3CM呀!”
“太扯了吧?我5歲的侄子都比這長!”
“聽說爆料的是當時監獄的管理員,相當的可靠呀。”
某人的那啥只有3CM?草,這都是什麼呀?
八卦呀,當時一出事兒的時候,那網上不就有人傳這個嘛,只是沒有更大的擴散,可是現在,這個話題又來了。
還不光是這話題呢,還有別的。
“寶島娛樂圈大多有黑道背景!”
“好多的兄弟呀,好像前一陣子那個太陽花的時候,張安樂都罵他們,白天叫黑道,晚上就叫大哥,好沒節操的呀。”
“聽說某女神嫁的那個就有黑道背景哦?”
“真的假的?那個女神呀?最近結婚的女神比較多。”
“姓高的那個!”
哎,這又出來一個話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