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如何還給魔君。雖然幫魔君拿東西什麼是應該的做的,但這是個神器呀,又不是什麼一般的東西。
回去的路上我抱著傘組織著自己應該說的話,不能顯出不敬之意,要恭敬地表示出物歸原主的意思。
“殿下,這傘…”我道。
“好好收著。”未待我說完他在錯身之間便打斷了我的話,這句話從前到後總歸不過四個字,但偏偏讓人聽明白他在說什麼。
“呵。”幾乎是不可抑制的,我脫口而出。
作者有話要說: 恩,這是存稿的說
還有男主是殺阡陌。。。
話說一直很奇怪殺阡陌和很多男人喜歡花千骨的說,深刻覺得這是主角光環。不過前幾年是很流行這樣的女主後宮模式的。這不是原著不好,只是過了很多年,即使還是很多人喜歡,自己也很佩服這本書,還是覺得有點不適應了,這大概就是世事變遷吧,前些年這種文很流行來著。。。
再一次宣告不是不滿原著,只是我大概不太適應,這這個文也多多少少說到了,這個無敵的主角光環。。。哈哈,不喜歡的話也可以別看,本來就是個禮物,只是現在也沒送出去了而已,給想看的人看吧反正放著也沒什麼用了。
☆、第三章
說好的公務員居然一秒變炮灰了,原來我就是那個曾經給魔君打傘的人嗎。
我懷著一種不可抑制的灰色心情向雲縱閣走去,即使過了四百年的時間,但我也還是有點記憶,在沒有娛樂的時間裡回憶殺每天在我心中進行,這位魔君殿下,六界的美人在故事裡面出現的時候貌似是沒有人給他打傘的。
似乎已經看見自己在所謂劇情的開始前,橫屍街頭的情形了。
當事情決定下來之後,我卻沒辦法做出任何的反應,我既不是如殺阡陌或是春秋不敗這類妖法強大的人,也沒有聰明的腦袋,就連劇情也在多年安逸的生活下,認為大概自己一輩子也混不出魔界,只記得那些關於魔界的東西了,所以這種幾乎被認定是炮灰的情況下,我除了接受就不知道還可以怎麼樣了。
生活就像強/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
此刻不得不感嘆我大天朝人民的智慧,我懷著此等心情,開始過上了”安逸”的生活,沒事就在魔宮裡奉香,若是殺阡陌心情好了還可以免費外出到六界各處遊玩。要是魔君今天不想”工作”也不想外出,我也可以休假一天。每天除了擔心一下自己的手會不會因為整天持傘長出肌肉外,還是極為舒坦的,畢竟有工作的老人家也是老人家。
不過關於那次烏岐山之行得到的因緣鏡卻再也沒有後續了,我曾估計魔君之所以取得這個東西,也多半是為了他的妹妹。
但如今看來拿因緣鏡也沒什麼用的,我自那天后從未看見他有過格外高興的樣子,不似從那鏡中得到了什麼好訊息。
一個人的習慣,要養成,一向是好習慣需要很長時間,而驕奢懶想的習慣卻是極快就可以,魔君也不例外,也不知是否因為從前是沒有人服侍過的,所以一旦有人服侍便極盡興致地使吏。
他總是喜歡讓我去做很多的事,不論是能辦到的或是完全做不到的,只是扔了一句話便讓我去做。但我可以說是個用處不大的魔族之人,法力不多連打架也不會,魔君吩咐的事也多有辦不成的,往往面對一堆難題折騰半天最後只能向他告罪。
“殿下。”
他捻起一隻像葡萄卻色若軟玉的果子放進嘴裡,輕輕嗯了一聲,這是我第一次完成的工作成果不過到現在我也沒記住它的名字,不過看樣子應是味道不錯的。
“那東西解開了?”他道。
魔君說的是他給我的第二次任務,那是他上次從人界玩的時候買回來的九連環,不過他折騰了半天沒有解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