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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他應該是很缺錢吧,可奇怪的是花錢的時候一點

兒都不吝嗇。

那時大家吃住在一起,午飯在院子裡自己做,他

搶著跑忠義市場買菜,洋芋或空心菜,永遠是這兩

樣。晚飯在小館子解決,他又搶著埋單,不過是幾份

米線、兩盤冷拼,搶得和幹仗一樣,賣唱的收入越

差,他埋單的次數就越多,誰都拗不過他。我那時候

瘦,他說,大冰多吃點兒,多吃點兒,還用筷子給我

夾菜。

他不會用公筷,也並不知道那時候的我有信用卡

和存款,還有一個電視主持人的身份。

於我而言,最初街頭賣唱是件好玩兒的事,是種

新鮮的人生體驗。

從拉薩唱到麗江後,每天的賣唱慢慢演變成了儀

式化的例行日程,履行得比吃飯睡覺還要認真,不唱

就好像少了點兒什麼。而大軍加入後,街頭賣唱又慢

慢地變成了一種必須要履行的義務,我很喜歡看到生

意好的時候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成功人士的嘴臉,我希

望他能多賺點兒。年復一年,後來只要在麗江,就會

每天去幫大軍打鼓,一直到今天。

可是光賣唱能掙幾個錢呢,每天吃點兒飯、交個

房租就口袋空空了,抽菸基本靠蹭,喝酒基本靠賒。

我有個流浪歌手兄弟叫金剛柱子,第一屆雪山音樂節

的時候結識的。他燃臂供佛,左胳膊上有三個大香

疤。柱子有一首描寫流浪歌手生態的歌叫《接著操

練》:

那一天房東大姐說/你再加五十塊錢/ 下一個月

我的臉上又多了一絲疲倦/一天天啊東奔西跑為了

賺點小錢/ 吃一點飯買個撥片/ 換幾根琴絃……

柱子後來出家,不能彈吉他讓他很難受,聽說還

俗後一直繼續安貧樂道接著操練,但依舊交不起房

租。

麗江的賣唱市場競爭漸漸白熱化,考慮再三,我

和另外一個兄弟路平決定盜版自己的音樂作品。最

初,我們嘗試著做了一批CD ,用最原始的手段DIY

,去批發電腦光碟一張張地翻刻,刻壞過路平一臺光

驅。封套是牛皮紙手工糊的,封面手繪。

定價的時候,我們有分歧,老路說:“10 元一

張。”

老路啊老路,麗江粑粑都5 元一個了……

老路說:“那15 元一張。”

老路啊老路,風花雪月都20 元一瓶了。

老路說:“賊他媽……30 元!”

老路啊老路,願意掏30 元買一張流浪歌手專輯

的人,還會在乎多掏20元嗎?

老路和我最初50 元一張賣原創專輯的時候,一

直是低著頭彈琴的,完全是一副昧了良心的模樣。奇

怪得很,賣得出奇地好,第一天賣出了16 張碟,這

相當於單純賣唱一個星期的收入啊。晚上數錢的時

候,老路、大軍、大松圍成一圈,一張張做賊心虛、

紅撲撲的臉……這麼多年過去了,想想就好笑。

可是,後來有一天我坐在我濟南的家中,一張張

整理兩岸三地N 個知名歌星的簽名EP ,撇著嘴念那

些龍飛鳳舞的贈言時,我念起當年那些未曾沾染人間

煙火的民謠,我依舊浪蕩天涯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