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有一翻自己的事業呢,可是施範知道,他沒有那樣的機會。
父親雖然很愛他,可是在父親的眼裡,自己永遠是個長不大的孩子,無論作什麼,都要在他的控制範圍內,即使現在幫父親工作,也決定不了什麼事情,最多算是個高階打工仔。
不管怎麼說,自己的環境總要比宋丹青好得多,抬頭看了一眼宋丹青:“你真的不準備找份翻譯的工作?就憑你的英語水準,多得是單位搶著要你。”
“算了,外語是我的愛好和興趣,我可不想拿它來賺錢,只要有一線可能,我也不會找這樣的工作呢。”宋丹青隨手將一塊啃過的骨頭丟在地下說道。
宋丹青的專業是機電,可是他學的實在不怎麼樣,可是他對外語卻有著無人可比的天分,不僅會英語,還可以說一口流利的法語、德語、日語、俄語和西班牙語,目前正在學習義大利語。學習語言是他的興趣,就像別人喜歡玩網路遊戲或者是泡妞一樣,那會讓他非常的爽。
“真搞不懂你,學外語真的很爽?而且你居然可以一次就記住,你是天才還是笨蛋?”施範拍著桌子叫道,反正這地方几乎每時每刻都有人在拍桌子,施範的動作並不如何顯眼。
“你喜歡流行歌曲是吧,如果有好聽的歌曲,你聽一遍能記住多少?”宋丹青問道。
“如果真的很好聽,一遍就可以記住曲調,第二遍應該就會唱了吧。”施範想了想說道,對於音樂,他還是很有天賦的,就象宋丹青在外語上的天賦一樣。
“那就是了,我聽外語就象你聽流行歌曲一樣,非常的爽,也願意聽,不過並不是每種語言我都喜歡學喲。”宋丹青將最後一根骨頭搶在手中說道。
這裡的大骨頭很便宜,一盤只要六塊錢,而且施範也不是沒錢的主,可是宋丹青就是喜歡同他搶骨頭,這是一種樂趣,與金錢無關。
“那就靠你畫畫的本事也行啊,雖然你老頭子挺不是東西的,可是他逼著你學的畫和字還是很不錯的。”施範說道。
宋丹青的父親酷愛繪畫和書法,可惜水平一般,因此將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兒子身上,從小就逼著宋丹青習字繪畫,甚至連兒子的名字也取為丹青,不過這卻是宋丹青最為痛恨的事情。
當別的孩子早上可以睡到六七點的時候,他卻要在四點起床習字繪畫,當別的孩子在外面玩耍的時候,他只能坐在房間裡,當別的孩子早已經入睡的時候,他卻依然端坐在書桌前。
當父親去世的時候,宋丹青第一個念頭居然不是傷心,而是鬆了口氣,再也不用每天繪畫習字了,從那開始,他已經有幾年的時間沒有動過毛筆了。
“算了,你知道我最討厭那東西。”
“先生,我可以吃這碗麵嗎?當然,我是不會白吃你們的東西的。”當兩人喝完第二瓶白酒,老闆將兩碗熱氣騰騰的麵條端上來的時候,一個幼稚的聲音傳來。
“小妹妹,你的家人呢?”施範對站在桌邊的小姑娘問道,小姑娘看起來的確很小,最多隻有十歲上下,身上的衣服很奇特,至少施範從未見過,只看一眼就知道,這些衣物絕對不是便宜貨,居然學小乞丐乞討。
“我沒有家人,我可以自己生活的,不過看兩位先生非常面善,才想指點指點兩位。”幼稚的聲音,卻配著老氣橫秋的語氣。
“指點,你要指點我們?”宋丹青稍稍有著醉意的笑了起來,開什麼玩笑,誰家的小孩如此頑皮?
“沒錯,今天我心情好,而且很餓,所以用一碗麵換來我的指點,很划算的喲。”小姑娘認真的說道。
“算了,你吃吧。”宋丹青搖了搖頭,他也看得出來,小姑娘一定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可能是偷跑出來的吧,說不過幾分鐘之後就會有人來找她,讓她吃碗麵不算什麼,兩塊錢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