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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龍首原打獵,本想打些山雞野鴨,賣一些錢,嬸孃就不用熬夜抄書,沒想到遇到一隻從西內苑跑出來的金錢豹,結果我把它幹掉,賣了六百五十吊錢。。。。。。”

他話沒說說完,沈秋娘便將他摟在懷中,淚水撲簌簌落下,“嬸孃沒用,竟然讓八歲的孩子去打獵養家,是嬸孃沒有用!”

元慶被嬸孃抱在懷中,他眼睛也有點紅了,低低喊了一聲,“娘!”

沈秋娘渾身一震,她低頭看元慶,“你叫我什麼?”

元慶低下頭,小聲說:“我第一天見到嬸孃,就把嬸孃當作是我的母親了。”

沈秋娘再一次將元慶抱在懷中,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傻孩子,你就是嬸孃的兒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親的袖子,小聲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淚,撫摸元慶的頭,“孩子,我們情同母子,但你還得叫我嬸孃,你明白嗎?”

“嬸孃,我明白。”

“好了,你把錢收起來,我們先去吃飯,打獵的事晚上再說。”

元慶和妞妞一起動手,將錢裝進麻袋,塞進床榻下的空隙裡,元慶又反覆叮囑妞妞,“千萬別告訴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嚴了,比如那把劍娘反覆問我,我就堅決說是你師傅送我的禮物。”

“嬸孃相信了嗎?”

“最後相信了,她叫我以後要去謝謝你師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這小丫頭說露嘴,咱們就幹那一票,以後金盆洗手。”

“嘻嘻!就幹那一票,說得咱們像盜匪一樣。”

“妞妞,元慶,過來吃飯了!”廚房傳來沈秋娘的喊聲。

“來了!”

元慶和妞妞跑到小廚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遞給他們,“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書,拿到兩吊錢,特地去墟市割了兩斤肉給他們補補營養。

她把最大的一塊燒肉夾給元慶笑道:“本來想買一隻雞,但去晚了,雞已經賣完,明天買給你。”

說到雞,元慶忍不住笑起來,“嬸孃,不用去買,我明天射兩隻山雞回來,我今天就射了一隻,當午飯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慶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慶伸手用指節敲了她腦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險,會成我的負擔!”

“誰說的!”

妞妞小嘴撅起說:“我的輕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們不是翻牆進武館嗎?”

嚇得元慶連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腳,可千萬別說漏嘴,沈秋娘沒有注意妞妞說的話,她的心思還在打獵上,不由嘆口氣,“我真笨,我去採藥時也看見過野鴨,卻從未想過打一隻來給你們補補身子。”

沈秋娘其實有隱情,她不敢暴露自己會武,她教妞妞練武都是把院門關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楊府其實是為了替丈夫報仇,她的仇人並不是楊素,而且親手將她丈夫殺死的史萬歲,她曾經兩次在楊府中看見過史萬歲,但都沒法下手,後來就再也見不到。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漸漸淡化,如果不是要撫養元慶,她早就帶著女兒離開楊府,天下之大,哪裡容不下她們母女,何必在別人府上為奴。

自從撫養元慶後,她其實也和自由之身沒什麼區別,楊府對她沒有任何約束,她便一年年住下來,全心全意地撫養兩個孩子。

但無論如何,她也不願暴露自己會武藝,寧願抄書掙錢,也不會像元慶一樣去打獵,而且她怎麼也想不到,一隻金錢豹竟然價值六百五十吊錢。

她心裡很清楚,虎豹雖值錢,但多少獵人喪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隻金錢豹就未必打得過,就算一般練武之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