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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對!”他不否認,她在他心中二十幾年。

“雜誌上說她去世了。”

“那是為了保護她和致淵、致博……她後來有了喜歡的男人,選擇離開我們。”

“她願意回來,你會不會介意那段不堪曾經?”官晴再問。

“不會。”無備的赤裸答案傷人。

很好,她是他真正的愛情,無怨無悔。

“那年,你霸道無理的要我記住你的名字,是否因為我有一張和她相似的臉孔?”

“對!”他沒說謊的習慣。

“我懂了,珍視她吧!愛情不是垂手可得的東西。”

一而再、再而三的實話,把她的愛情打擊得體無完膚。

“等這件事過後,我們找時間談談。”他說。

談什麼?該分手?不用了,她不是個被動女人,該輪到她退場,她不會賴著不走。

轉頭面向窗外,她不再出聲。

就這樣吧……明晨的火車票,明天的既定行程……就這樣子吧!她的生命將走入一個沒有他的方向。

陪著Richard把盼盼送進急診室,官晴緩緩走出醫院大門,她全身乏力,再也邁不出腳步。

尋個地方坐下,仰頭望月。她想起家鄉的小溪,想起他背上的溫度,想起貼著他的背,淚水偷流,對他,她全心全意的信賴。

那時的官睛是不是太傻氣?那時的官睛是不是笨得可以?那時的官晴……不能否認的是,那時的官晴幸福得看不清事實。

以為心理建設好了就能不哭的,哪裡曉得還是哭了,哭她自為是的愛情,哭事實攤開,她不過是個替代品。

替代品?很傷人的辭彙,卻不容爭議,他不對愛情說謊,所以不曾對她言愛;他不對愛情說謊,所以承認要她記得他的名字,只因她像於盼盼。

說開了,他的海鮮鋦面是為盼盼而做,他的細心體貼是為酷似盼盼的臉存在,他的痞痞笑顏、他逗她開心、他心疼她的一舉一動,全是為了盼盼。

淚再度奔流,當愛情只是一場自以為是,分手變成痴人說夢。

“我可以坐下嗎?”

溫柔的聲音傳來,官晴回頭,四目相接,她認出蔣育臻。

她也看到盼盼了?傷心的夜裡,多了一個失意人為伴。

“當我見到她第一眼時,徹底明白,為什麼是我。”官晴先說話。

育臻回她一個苦笑。她也是滿腹苦水說不出、噎不下?她也是傷情女人無處話傷心?

“你看到她了嗎?媒體說她在生下致淵、致博不久後去世……唉……又是謊言,我在愛情的謊言中,找不到真相。”

“你愛他嗎?”育臻艱澀問她話。

“是的,我愛他,非常非常愛,愛到明知道他結婚了,仍舊離不開他;愛到理智和情感爭戰時,我選擇放棄理智。我替自己找來無數借口,騙自己只要我等得夠久,他會明白自己的心,懂得他的愛只在我身上……很愚蠢,是不?我是一個沒有道德的第三者,你恨不恨我?”

不多話的官晴在她面前變得滔滔不絕。

握住官晴的手,蔣育臻談不來恨,是心疼吧!心疼她也心疼自己。

“對於你的愛情,我才是後來的闖入者,你恨過我嗎?”育臻說。

“誰先來誰後到有什麼差別?在我明白自己只是遞補品後,愛情不具意義。告訴我,你愛他嗎?”

官晴喜歡育臻,即便她是情人的正妻,即便她們的立場對立。

“我從來不曉得,將一條鏈子留在身邊十幾年叫愛,不明白把一個模擬影像在腦海裡仔細留住叫愛,更不懂自己拼了命想成為他的家人的情緒叫愛……等我終於弄懂了,愛情已經在那個地方紮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