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小時就寫完了。我的字規矩工整,他的大而且漂亮。
我們請來參加婚禮的人並不很多,有兩個人我猶豫了幾天時間,Nick和Rona。
十一月從洛杉磯回來之後,我跟Nick就沒有再見過面,只透過一次電話,告訴他,我要結婚了。
“那太好了。”他回答:“你們是個家庭,你,Lyle,還有寶寶。” 他後來就一直叫它寶寶,不叫名字。
最後,我還是寄了一份請柬給他。收到之後,他在MSN上留言對我說抱歉,婚禮那天,他已經回香港過年,一直要到元宵節那天才回紐約。又過了兩天,他按照請柬上的回信地址寄來一份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