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副催長。十三年,復置坐辦堂郎中,省督催所入之。乾隆元年,置錢糧衙門主事一人。四十年改隸寧壽宮。五年,置造辦處專管庫務官、造辦事務官各一人,御藥房主事一人。七年,置御書處庫掌二人,八年增一人,十五年增一人,四十四年增二人。官房租庫委署主事一人。尋省。十二年,六庫置委署司庫各二人,尋改為副司庫。二十三年,改造辦處庫務事務官為郎中,各置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御藥房委署主事一人。二十六年,置總理工程處委署主事一人。後改司員兼管。四十年,置寧壽宮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咸豐六年,增置讀祝官四人。故事,內府讀祝官諮取太常寺贊禮郎為之,至是始定員缺。宣統元年,避上諱改掌儀司曰掌禮。
初制,司吏、宣徽、禮儀、尚方諸院,置總理,左、右協理各一人。御用、御馬、尚衣、尚膳諸監,置都管,左、右副管各一人。尚寶、惜薪二司,置都知,左、右參知各一人。司設、兵仗二局,置總轄,左、右佐轄各一人。文書館,置承製,左、右僉承各一人。後俱省。
東陵所屬盤山總管一人。從五品。乾隆二十九年置。內圍千總、六品。委署千總七、八品兼用。各七人。外營千總一人,把總七人。分駐盤山、燕郊、白澗、桃花寺、隆福寺、大興莊、棽髻山。
西陵所屬黃新莊總管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內圍千總、委署千總、外營把總各四人。分駐黃新莊、半壁店、秋蘭村、梁格莊。
湯泉所屬總管一人。康熙五十四年置八品總領。乾隆六年改置。苑丞、六品銜食八品俸。嘉慶十七年置。苑副未入流。各一人。內圍千總、委署千總各六人,外營把總九人。分駐石槽、三家店、密雲縣、要亭、羅家橋、懷柔縣。自盤山以下各千總,俱乾隆間置。
熱河所屬總管、康熙四十二年置。乾隆十六年定為本府額外郎中。二十一年改佐領職銜。三十五年給四品職銜。光緒三十年省歸都統管。副總管乾隆二十一年置,定為郎中職銜。三十五年增三人,秩定五品,後改苑副。光緒三十年省。各一人。苑丞、乾隆五十四年改苑副置。苑副乾隆三十五年後置三人,四十五年增一人。五十四年改苑丞。嘉慶十八年後,復以千總十人改置。二十年增一人。二十四年定與千總互為轉補。自是員額無恆制。道光十八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又省四人。各四人。內圍千總十有八人,乾隆九年置。道光十二年省二人,十八年又省二人。委署千總二十有八人。道光九年省七品一人。十八年省七品、八品各十有二人。千總、委署千總分駐兩間房、巴克什營、長山峪、王家營、喀喇河屯、釣魚臺、黃土坎、中關、十八里臺、汰波洛河屯、張三營、吉爾哈郎園。
總管以下掌翊衛行宮,稽察陳設。千總以下掌典守器物,稽察內圍,董帥氾埽。
圓明園總管事務大臣,無員限。特簡。其屬:郎中、主事各一人,員外郎二人,苑丞六人,六、七品兼用。苑副十有六人,七、八品兼用。委署苑副十有三人。九品銜。銀庫、器皿庫委署庫掌一人,庫守十有六人,筆帖式十有四人。雍正元年,置總管大臣。有協理事務官,或奏派,或簡授,無恆額。明年,置總領六人,乾隆十六年,長春園建成,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