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合法的。你阻礙村莊的展就是阻礙本縣的展,阻礙本縣的展就是阻礙朝廷的展,這個道理你不明白嗎?”
周紅梅回答:“這個道理太深奧了,我不明白。反正,我有地契房契,是合法的。”
楊大人心裡想:“真是個偏執狂,如此認死理。”他又大聲說:“你難道不知道,村裡徵用了你的房子,你的房契自然就作費了,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嗎?”
周紅梅回答說:“不明白。”
楊大人問到這裡作了個小結,他說:“現在本官已經調查清楚,犯人周紅梅故意阻繞村莊的展在先,暴力抗法在後,證據確鑿。所幸的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又念你是初犯。因此本官決定判你一年徒刑,並處以一百兩銀子的罰金。”說完,他就命兩個衙役將周紅梅押回縣衙去。
事情就這麼簡單,沒有一點戲劇性,更不精彩。人群中有人悄悄議論著:“一百兩啊?她的房子也不值這麼多,多不划算,早知道,她就不該……”“坐牢多丟人啊。忍一忍不就過去了呀,犯不著啊。”……
………【第六十三章 泥石流的故事】………
周紅梅被押走到使她放鬆了許多,她巴不得快點離開這裡。先前,跪在臺上,她把頭埋進衣領裡,躲在寫有她的名字的萬惡的牌匾後面,她生怕見任何人。沒有問題,她覺得這樣被示眾是件非常丟人的事,以後她兒子都會因此而感到羞愧難當,對他的自信心是一大打擊。她想快點進入那甚至連陽光都難見到的牢房裡,只有在那裡她才覺得安全,沒有人用鄙視的目光盯著自己。她就想用這種逃避方式,把自己藏起來。她現在不覺得很冤枉而更認為自己沒臉見人,她沒有勇氣在公眾面前大喊冤枉以招來更多人的注意,她只想藏起來不被大家注意。因此她回答楊大人的提問總是簡潔而低聲下氣的,他們的氣勢完全壓倒了她,使她沒有半點勇氣去面對,她唯一的希望就是迴避,迴避,迴避到一個只有自己的地方,等待千夫所指的她不再被人注意。
她的美好想望在這一刻徹底覆滅了,這個示眾坐牢的汙點將伴著她的後半身,就象是被魔鬼纏住了一樣,永遠沒有掙脫的希望了。她沒有在見見兒子的勇氣了,儘管她的心裡是那樣地想他,她的眼淚幾乎流乾了,以至讓她感覺喉嚨特別地乾燥,連口水也沒有一點,她好想潤一潤嗓子。在走向監獄的路上,她不覺得是路,而是一片沙漠,一片烈日下的沙漠。她多想天空有一片雲啊。
她有些後悔卻又不十分甘心,畢竟自己的確使用過可能傷害到別人的利器。她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她覺得是罪有應得。她甚至有些後怕起來,要是真燒傷了人怎麼辦?他們的家人,他們自己都會因為自己的錯誤而痛苦非常,這是一定的,先前,她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些後果。她不甘心的是,自己為什麼連小鳥那樣的權利也沒有呢?是的,她這時又想起了那樹上的小鳥,她不知道它們的窩被孩子們搗毀後,它們搬去哪裡了?又在養小寶寶沒有?
……
有些後話不得不在這裡對讀者做個交代。
李財的計劃進行得非常順利,‘銅雀臺’也如期開工了。由於建築需要大量的石料和木料,他們將北山上的樹砍了個精光,又在那裡山腳下取走了大量的石料。幾個搬遷戶也在北山腳下建好了自己的新家。按照吳半仙的說法,村莊出了北面的山可以動以外,其它的地方是動不得的,一動就破壞了藏風聚氣的風水。村莊裡的人也因為修建‘銅雀臺’而付出了很多勞力,並且也因此了一點點小財,個個都對李財感激不盡著。而楊大人和李財之流卻真正地了一大筆財,用他們的話來說,這叫‘應該得的’。然而,就在大半年後的一天半夜,一場小規模的雨引來了一場大規模的泥石流,泥石流從北山衝了下來,覆蓋了北山下面的半個村莊,死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