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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能進賭場博幾次?又能逛妓院玩幾個女人?不過,王書常似乎也還算得上是個有良心的人。他清楚,他得的這一千兩銀子,那常行會的大功是不可抹滅的。故而,他在將八千兩銀子送交給常行會的同時,又拿出了二百兩銀子道:“常見,小弟發了一點小財,全仗著老兄的指點。一千兩銀子,我等四位兄弟,連常兄在內,二一添作五,一人二百兩,尚請老兄笑納。”常行會似是很不愉快地道:“王老弟這是何意?我只是費了一點口舌,何功之有?無功而受祿,居心何安?再者說,我以後麻煩王老弟的事情多著呢,這區區二百兩銀子又算得了什麼?”見常行會很是一副認真的模樣,王書常也只得作罷,一邊暗暗讚歎常行會真夠朋友,一邊在飯館裡請了他一頓,算是表表心意。誠然,常行會可不是那種菩薩心腸的人。他之所以為王書常指點迷津,乃是作長遠打算。他雖是一個很大的工頭,但要撈得一個工程,須要經過縣、府、道甚至巡撫衙門幾道關口。光打點這幾處關口,就要花費他相當數目的銀兩,而有些官家老爺的胃口還特別得大,再大,他也得送,不然就撈不到工程。幾經周折,一個工程拿下來,他也實在是賺不了多少外快。故而,他早就想著在申請表上大做文章了,只是苦於自己不是工部中人,做起文章來會有諸多不便,於是,他就選擇了王書常作為同謀。王書常嚐到了甜頭,自然就會聽他的話。後來,他再來申報工程,總是將表格遞給王書常,那表格當然是動過手腳的,王書常會意,設法將表格讓費淳或德瑛簽上名,然後把領得的銀子如數交給他。他不會獨吞,總是提取一定數目的銀兩作為王書常的“回扣”。每每這個時候,倆人總是相視一笑,皆大歡喜。當然,這是後話,不提。且說王書常平白無故地得了一千兩銀子之後,心中十分高興。他召來蔡泳受等三個兄弟,喜形於色地道:“我們兄弟,有福同享。一千兩銀子,那常工頭得了二百,其餘的,我等兄弟均分。”蔡泳受等人得了二百兩銀子,當然欣喜萬分。他們哪裡知道,王書常根本就沒給常行會銀子。也就是說,王書常對他們暗暗地藏了私心。王書常是這樣想的,這一千兩銀子的得手,自己的功勞最大,理應分得最多的銀子,只是礙於兄弟情面,不便直說,另外,他本來是誠心想給常行會一份銀子的,但常行會不要,這也怪不得他。除去招待常行會一頓酒菜的銀子,王書常的衣兜裡一下子淨增了近四百兩銀子,這可著實將他愁壞了。去酒館吃喝吧,弟兄們身上也都有了銀子,用不著他這做老大的破費了,相反,蔡泳受等三人還聯合大請了他一頓,說是表示對大哥的敬意。去賭場碰碰運氣吧,他覺得也不妥。他和那三個把兄弟有所不同,他覺得,要賭錢就得豪賭,摳摳索索地,一點刺激也沒有,所以,往日口袋拮据,他雖也常去賭場,但卻是看得多而玩得少,現在雖說有了一點銀子,但若真的置身賭場,顯然也不能得到“一擲千金”的快感。他在想,等以後撈到了更多的銀子,再去賭場好好地玩上幾天。不想去吃喝,又不願上賭場,剩下的,只能去妓院一逛了。當時的北京城,妓院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妓院的妓女,最昂貴的,也不過數十兩銀子一晚。在嫖妓這一方面,王書常和他的把兄弟們也有所不同。蔡泳受等人,只要是女人就樂意去玩,似乎屬於兼收幷蓄之類。王書常卻不是這樣,他以為,自己好歹也在朝廷裡公幹,也能算得上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怎麼能在低階的娼寮中游蕩呢?所以,在往日的歲月中,即使他手中沒有多少銀兩,但他寧可少玩幾次,也要找那些夠得上檔次的女人來陪自己。現在,手頭添了近四百兩銀子,他當然更是要好好地挑揀一番了。一天晚上,蔡泳受、吳玉和蔣得明三人來他的大房子裡邀他,說是出去走走。這“走走”的含義就是去逛技院。他們幾個人的生活還是挺有規律的,平日公幹自不必說,只要是休息了,衣兜裡有幾個錢了,便結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