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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在年會所獲得的二等獎,授給了真正的作者彭國寶老師,並給予了證明。

原來,該成果是在徵求修改意見時,傳到梁仁錚手中的。在市教委教研室作為初一地理補充教材時,梁仁錚未徵得作者本人的同意,對該稿作了改動,儘管如此,該書出版後,在“說明”上還註明了“在彭國寶寫出初稿後,梁仁錚按照主編提出的體例綱目改寫了全部書稿”,雖然彭老師對此持有異議,但也應該說很對得起這位不速之客的介入。

可是,在這次省地理學會的年會上,梁卻不知足,把已經進入教材的《南昌地理》幾乎全文照搬,目無原始作者,獨吞成果,自以為是地作為他個人的論著來參加交流。

已經退休在家的彭國寶老師,有幸受大會特邀參加了這次年會,不想自己的作品會被人易名,由別人的“改寫”變成他人獨一無二的“大作”。

與會者議論紛紛,引起了軒然大波,梁見狀開遛,沒有再去參加大會。

而我對梁仁錚的委婉拒絕,萬萬沒有想到竟引起了一場惡毒的報復,幾乎毀了我的一生。此後,梁仁錚處處找我的茬。

*年八月二十八日,是暑假後上班的第一天,梁仁錚在我已滿工作量的情況下,又把原來他所教的一個很差的班級,強加給我上。我聯想到在上個學期,梁與我所教的平行班,地理統考後,他教的班成績與我教的相差懸殊,他曾揚言要檢視我的試卷,但後來沒有話說,現在他是不是覺得臉上不好看,有所算計?

這時,我多了個心眼,向學校表示寧願多加其他學科或其他班級的課,徵得學校同意,沒有接受梁仁錚扔下的攤子。

常言道:是禍躲不過。一個人要存心與你過不去,他總會挖空心事來坑你害你,要發生的事還是發生了。

由於我的住處離學校較遠,*年十月二十九日早上,我的腳踏車在上班路上破胎,趕到學校時已經遲到,到辦公室後,即按常規向教研組長華湘敏作了說明。當時,又急於為一篇教學論文,去了校資料室查詢幾個資料,呆了一些時間。

出來後,聽說我的工資被扣,便去總務處詢問。會計蕭小龍說:“是梁仁錚講你在開學時沒有服從教務處的任課安排。”

我很生氣,找到梁仁錚說:“你教的那個班的課,我沒有接受,是經過了學校領導同意了的,你自己的課不上,怎扣我的工資呢?”

梁仁錚卻破口大罵,還說我遲到被他捉到了什麼的。好在當時被老師們勸開,否則那時就有可能大吵一頓。

我再回到辦公室時,果然聽老師們講梁仁錚已經到了辦公室三次,講我沒有來上班,教研組長華湘敏說我來了,梁卻講她是在包庇我,華湘敏為此發了火。老師們還說現在的輿論對我有利,並叫我暫不要去找梁。

我說:“我已經跟他會過面了,想不到他這個人的德性會是這樣。”

一會,華湘敏進來了,說這件事梁任錚也做的太過分了,她這是為我打抱不平。

事隔一個月之久,自己被莫名其妙地扣除了工資和月獎。

我百思不得其解,便去財務上了解。蕭會計告訴我,說是在上個月有一天遲了到,算了兩個鐘頭的曠工,是校辦公室拿來的單子。

“曠工”,這怎麼可能?幾年來,自己勇挑重擔,常常因勞累過度而身體不佳,就連一天病假也沒有請過,就是遲到也不可能有兩個鐘頭。

我找到校長夏振川詢問,夏說不知道這回事,答應會去查一下。

不久,校辦公室人員胡志華來告訴我:“是梁仁錚在上個月29日上午,記了你兩個小時的曠工,還有一次遲到是梁錯記了。”

回憶起那天的那麼一回事,我很惱火,何況那天我還有三節課,自己沒有誤一分鐘。我當即不服,瞭解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