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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的軍號聲響起,帶隊軍官大喝一聲,下令齊步走,所有士兵頓時買著整齊的步伐前進。

野外拉練是李衛國強調必須每天進行的科目,在他看來,一支能打仗的軍隊首先得能跑才行。

為啥?看看八路軍如何取得打敗**就知道了。

在沒有汽車、飛機的年代,步兵要想進行戰略戰術機動,只能依靠自己的雙腳,往往敵我雙方展開戰術或者戰略機動時,哪一方能夠搶先攻佔有利地形就能佔便宜,哪一方能夠跳出對方的包圍圈就能打亂對方的部署,然後尋找戰機取勝,這都要靠一雙腳的長途行軍能力。

因此,李衛國格外重視部隊的長途行軍和奔襲能力,他要求新兵每天都要進行一次十公里急行軍,三天一次五十公里急行軍,十天一次一百公里急行軍,以此來錘鍊士兵們的腳上功夫。

當然,為了能夠徹底贏得這些士兵們的忠心,李衛國也堅持每天陪同士兵們一起訓練,除了增進跟士兵們之間的融洽關係取得他們的愛戴之外,也是為了加強鍛鍊自己的身體,畢竟這副小身板正處於成長時期,加強鍛鍊有助於長個大高個兒,也令身體更加健康,同時為了面對未來的亂世局面,提高自身本領也是必須的。

對於普通士兵們來說,他們可不知道李衛國的小心思,在他們眼裡,堂堂一個縣令大人跟著他們一起訓練,這是他們的光榮,因此訓練時沒有人敢抱怨苦和累,尤其看到李衛國年紀又小,竟然也能跟上他們的節奏,這就是在赤果果的打他們的臉,但凡有些血性的人就會把吃奶的勁頭使出來,堅決不能被李衛國超越,否則就太丟人了。

李衛國看到士兵們嗷嗷叫的刻苦訓練,他心中高興,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幾次急行軍下來,李衛國也注意到士兵們穿的布鞋很容易壞掉,腳掌磨破,雙腿充血導致行軍速度大減。

中國幾千年裡,因為冷兵器只需要有把是力氣就行了,不缺人,所以士兵的待遇一項賤如狗,能有雙布鞋穿就不錯了。而對於近現代戰爭來說,士兵是非常金貴的資源,尤其線列火槍戰時代,一個優秀的火槍兵需要訓練很多年,所以不容許輕易損失。布鞋明顯已經過時了,會影響士兵戰鬥力,所以各列強的軍隊都換上了皮靴,因此李衛國也決定給他計程車兵們換上軍工皮靴。

本來李衛國打算跟英**方購買一批軍鞋,但很快他發現英軍的軍鞋碼號和腳型並不適合中國人穿。

沒辦法,李衛國只好回憶起二十一世紀的軍工皮靴樣式,找來幾個最好的鞋匠,花了幾天功夫終於製作出來一雙軍工皮靴。

李衛國找人試穿了一下,隨後又進行了一系列改良,最後定型,命人採購原料,聘請一百多個鞋匠日夜不停的加班趕製,爭取儘快給士兵們換上。

這些當兵的們都是窮苦人出身,什麼時候穿過皮靴了?那都是有錢人的專利。不過當他們得知李衛國親自為他們製作軍靴皮靴時,一個個的都非常高興,紛紛叫好,心中更加堅定追隨李衛國,為他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沒辦法,這個年代的人很容易感動,尤其是樸實的老百姓,誰對他們好他們就對誰好。

除了給士兵們製作新式軍靴外,李衛國也發現他的新軍軍服很難看,一千縣兵穿的是清軍的號子衣,上寫一個兵字,加入換上一個囚字,就跟後世的監獄服沒啥兩樣了,看著太彆扭。

既然已經制作了新式軍靴,那麼李衛國所幸也給自己的軍隊換上統一的現代軍服好了。

李衛國找人做了一套迷彩服,不過很快他發現目前崇明縣的染色裝置、技術都達不到要求,迷彩服穿一水後就掉色變成了乞丐服。

沒辦法,李衛國只能等他從國外進口的染色劑到貨後再想辦法試試了,因此他暫時先放棄了迷彩服,轉而回憶著現代軍服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