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由全國各省公民按人口數量比例選舉產生席位,不允許有任何直接利益相關的三人或以上組織團體同時入選。眾議院三分之二人數可否決皇帝下達的法令,但皇帝有權再次下達同樣的法令,眾議院每年最多隻可否決三次皇帝下達的法令,但可以向參議院申請增加否決次數或者申請罷免皇帝。
皇帝任命的司法省官員需經過立法省透過稽核方能批准。司法省擁有最高司法機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可宣佈皇帝法令違憲,可宣佈立法省透過的法律違反憲法。行政省代表最為龐大的行政結構,最高機構為紫禁城和皇帝責任內閣,責任內閣產生總理大臣。皇帝可以否決立法省國會透過的法律,以及任命司法省司法部門的最高法官和大臣。
總之,三權分立雖然被改成了三省制,但依然是三者之間權利相互牽制相互制衡的關係,避免一個部門權利過度集中而帶來獨裁貪腐危害。
當然,三省制度僅僅還在試驗階段,實際上目前的帝國政府並沒有參議院,因此不存在皇族成員彈劾李衛國的情況,等於讓李衛國集軍政大權於一身,三省六部依然要聽命於李衛國這個皇帝。
至於李衛國的後代將受制於皇族參議院,那時候已經不是問題了,因為在那之前,李衛國將嚴格制定好帝國憲法,用他對未來的遠見來約束後代不至於犯大錯,李衛國非常年輕,將一直震懾和調教開國功臣們。因此就不存在開國功臣在李衛國死後欺負李衛國的後代事情發生,因為在那之前,開國功臣們不是老死病死就是頤養天年了,不可能再“發飆”了。
李衛國很清楚,若在和平年代如果個人獨裁必然導致內亂,但戰亂年代卻必須要有英明的個人獨裁領袖才能帶領國家走向強盛,這是歷史必然規律。
顯然如今的世界將會戰亂五六十年,註定一直需要李衛國的強權統治才行。
這第一件大事李衛國辦成了,雖然造成相當程度的轟動,主要是老百姓得知皇帝如果昏庸可以群起罷免這個法律而感到震驚。
幾千年了。老百姓罷免皇帝的方式只有一個,那就是造反,改朝換代。
可是如今有了法律武器,老百姓就不會吃飽了沒事幹選擇造反途徑來罷免昏君了,誰都不喜歡打仗,因為受傷最深的只有老百姓自己,因此能夠用和平方式罷免昏君,老百姓是非常擁護的。
反過來,這種和平罷免皇帝的方式。也將會確保李氏皇朝的延續,畢竟罷免皇帝不是換了外姓人,還是李氏皇族子孫,這就避免了王朝更迭的事情發生。確保李氏後代子孫不用擔心老百姓用暴力方式將他們推翻,甚至是滅族了。
李衛國完成了改制,下面便是任命官員了,這才真正關乎各方利益的大事件。必須做好,賞罰分明,否則會留下隱患。
第一代全國眾議院議員席位按照全國州省劃分。此時的中國有30個行省,2個直隸州,17個自治領地,還有10個總督。
直隸州:京畿北直隸州(北京直轄市)、京畿南直隸州(上海直轄市);
行省: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南、湖北、安徽、江北(江蘇長江以北)、江南(江蘇長江以南)、浙江、江西、福建、臺灣(臺灣島及釣魚周邊附屬群島)、廣東、廣西、海南(含萬里長沙、千里石塘,曾母暗沙等)、甘肅、陝西、雲南、貴州、伊犁(新疆)、盛京(遼寧)、吉林、黑龍江、外蒙古、內蒙古、西疆(西藏)、青海、東疆、阿拉斯加州;
自治領地:琉球、緬甸、南掌(寮國)、柬埔寨、蘭芳(荷屬東印度)、李氏朝鮮、安南、暹羅(泰國)、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不丹、浩罕、哈薩克、布魯特、布哈爾、山克、愛烏罕(阿富汗);
總督:東部總督、西部總督、南部總督、北部總督、東北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