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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追查

金智敏和寧柯成立尼莫達爾公司的初衷,並沒有指望賺大錢。兩人那時總是為了零花錢不夠發愁,成立公司其實是為了從各自家族“騙”錢花。 公司業務和財務翻身是從確定失事飛機座標那件事開始。至於上市,則是多種力量作用的結果。 公司大股東是金智敏,佔股16%;第二股東寧柏珀也是一致行動人,佔股9%;前十股東主要是基金公司,還有個大散戶。 現在前十股東排位出現了變化。冒出了三個新名字:兩個公司,一個自然人。 兩個公司是“新鼎傳媒”和“月蝕文化”,註冊地分別是漢城和中海市。自然人叫白日光,南州市人。 新鼎傳媒、月蝕文化、白日光有個共通點:都與中海名流洪以均有密切關係。此人是某國際傳媒中海代表處首席代表。 星狗查探的結果是:他們都受洪以均控制、指揮。 進一步查探後,情況更清楚了:袁依娜、丹尼爾(鄧林)都在新鼎傳媒工作過;而H國人崔會永則在月蝕文化工作過。 前後打尼莫達爾公司主意的,都是一夥人。 查明瞭情況,就要制定對策、採取行動。 寧柯有三個選擇:一、把資料給金智敏,讓他在商業和法律框架內應對。敵明我暗,陰死對方;二、新鼎傳媒和月蝕文化聯合官媒打造了一檔火出天際的節目:尋歌者。幾屆下來,賺到盆滿缽滿,但裡面黑幕重重。可以打擊這檔節目、砸爛招財樹、切斷其資金鍊;三、出動星狗,野蠻鎮壓。 寧柯覺得先走前兩步:把資料給金智敏,讓他在股市上操作;自己想法解決“尋歌者”這段節目。 最後一招作保留手段。前兩招不靈再用。 決定好以後,寧柯把資料全部交給了金智敏。 自己開始調查與“尋歌者”節目相關的線索。 “尋歌者”是中海市電視臺十年前開始重點打造的娛樂節目。 其做法是:世界範圍內華人流行音樂歌手均可報名參加,經過層層篩選、比賽,最後決出排行榜前十名次;邀請世界範圍內的華人流行音樂大腕擔任評委。 這檔節目確實是近十年最受歡迎的電視娛樂節目。但社會群眾對其吐槽、非議也不少。 主要詬病焦點是:暗箱操作、綁架歌手、名次內定。 這些年流行歌壇冒出的實力派一線歌手,最傑出的那些,好些個都有被“尋歌者”節目早早淘汰的經歷。 他(她)們遭淘汰的理由,無一例外,都是不肯與主辦方推薦的製作公司簽約。 還有一些極具潛質的創作型歌手,在剛出道、很弱勢階段,被迫簽下“奴役合同”。登榜後,一年的演出場次達到三百多場。因完全無法潛心創作,從而奮起反抗,不配合演出。後遭到雪藏。最誇張的被雪藏十年之久。 十年冰凍期後,絕大多數歌手消失在芸芸眾生裡。 但卻有那麼幾位,在十年合約到期後重出江湖,立即一飛沖天,成為流行歌壇頂流。 至於熟婦包辦小鮮肉,坊間傳聞那是標準流程。 女歌手被潛規則這種話題,早過時了。這年頭,女孩能爬上有權有錢男人的床上,那叫本事。 寧柯瞭解了一下:找男女關係的勾連?那是簽約公司自己的炒作手段。人家巴不得呢!放棄。 拿錢說事?也不行!不是為了錢,誰那麼無聊操辦歌唱比賽? 不是為了錢,誰願坐那“演”評委?按劇本發言卻要裝出發自內心的樣子,很累的! 只有“名次提前內定”這點是最好抓手。因為節目組委會是打著“公平比賽、惟才是選、歌手自由”這樣旗幟,才拿到舉辦權的。 上述三原則也涉及到公眾活動的法律底線問題。 於是寧柯把收集證據的重點放在歌手是否是自願簽約,有沒受到交易暗示、喪失名次(資格)的威脅、賄賂等問題上。 這並不是一件太簡單的事。涉及到的人多,跨越時間週期長,加上寧柯以前並沒太注意那個圈子,只能慢慢來。 他也不急。先回海洋館上班。 維持住自己剛剛塑造的奮鬥、有為青年形象。當然主要是在妹妹韋冬至和老媽史藝瓊的心中。 其實現在上班很輕鬆。 他的職責是負責三組表演:海獅、海豚、海豹各兩隻。 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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