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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去他身上的賀府家丁衣服,是為了阻止官府對他真正身份的查證,以令官府一見服飾便知是賀府中人,引其至賀府查問,屆時只說是府中小廝偷馬逃竄,將其屍體回收,便可矇混過關。而呂凡陽依賀員外的計劃只需另尋密處躲上一日,再回至鎖住賀大小姐的地方告訴她,那許涵山因回去取行李時不小心被查夜的衙役拿住問話,情急下奪馬而逃,卻由於馬速過快引發疾症猝死——若賀大小姐不信也可事後領她去認許涵山的屍體。兩下里皆合情合理,密不透風。賀大小姐見許涵山已死,勢必不能再留在府外,無論是季大人找到她還是她自己決定回府,賀員外的目的都可達成,即是令賀大小姐對許涵山死心,最終心甘情願地嫁入御史大夫家。——整件事的計劃可謂天衣無縫,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誰也未曾料到許涵山的馬會遇到靈歌你和幽宇,及時將其救了下來並查出體內殘留藥酒。另又有季大人的妙計:令那馬自行尋找回家路徑,馬本擅於識途,因此將它一放,便直奔了賀府而去——因此便可證明,這馬確實乃賀府之物無疑。加之前去調查鞍具與馬蹄鐵的衙役亦問出這兩樣東西乃賀府所買,證據便更加確鑿,即便賀員外另想借口將罪過推給呂凡陽亦是不能了。方才季大人已將呂凡陽捉拿歸案,賀大小姐也已找到,且許涵山剛剛亦有了清醒跡象,不出意外的話案子可於期限內了結,靈歌你也可以放心了。”

……哦……咦?怎麼我覺得他這最後一句話的意思似是有所指啊……“期限內”……“放心”……啊!他不會是以為我之所以關心這案子是在替狗官的烏紗擔憂吧?!嗷!這誤會可大了!嶽哥哥你沒事就不要胡思亂想了啦!我這麼正常的一個女人怎麼會去搞人獸戀嘛!真是!

“那……若果真賀員外是罪首,賀家小姐們豈不是會很為難?”我偏頭望著他,發現即便如此近距離地看,他的面板依然好得不像話,真是讓人嫉妒!

“若靈歌你是她們,你會怎樣?”嶽清音忽問。

“我……我會求季大人對此案不予追究罷……”我輕聲道。

嶽清音一笑,道:“有案必查,有罪必究,這是朝廷律典,所謂法不容情,靈歌你身為刑部中大夫的女兒怎能不知?”

“那麼……若哥哥你是許涵山,會將賀員外告上公堂麼?”我反問。

嶽清音默了半晌方才答道:“不會。”

“哦?為何呢?”我偏頭問他。

“若沒有賀員外,許涵山此生又怎會得遇賀小姐?”嶽清音也微偏了頭過來,黑而清的眸子在這夜色下愈發顯得深邃幽遠。

我佯作天真地笑:“靈歌不懂什麼朝廷律典或治世之方,只聽說過那句話——人以和為貴。律典之所以存在難道不是為了使世事和睦麼?倘若雙方都可以不計前嫌,化干戈為玉帛,那律典又何必強行干預呢?非要使雙方都遭受痛苦方算‘治世’了麼?……靈歌膚淺,這些深奧之事是想不通了。”說罷裝著羞窘地枕上他的肩頭,閉目不語。

忽兒覺出嶽清音似是在笑,便掀開一道眼縫偷看他,見他並未看我,唇角輕輕揚著,語氣卻淡淡地道:“這些話你若是想借我之口說與季燕然聽、以使他放棄對本案的審理,只怕是白費心機了。”

“靈歌沒有這個意思……”我自然不能承認。

嶽清音不理我的話,繼續淡淡地道:“且不說他身為朝廷命官必須依律審案,單說此案所涉及到的利益方除了當朝顧太師的親戚賀府,還有二品要員御史大夫,就算不定賀員外的罪,賀大小姐與御史大夫二公子的親事仍要兌現,許涵山又豈能放手?季燕然區區一介知府,稍有偏傾輕則烏紗不保,重則性命難留。此事已不是‘人情’二字所能化解的了。”

唔……果然……我還是想得過於簡單了,偉大如愛情者,在遇上了權力與勢利的險�